□瀟湘
股權分置改革正在有序地推進,股權分置改革的焦點問題是:非流通股轉換為流通股,對價應如何支付?我們認為,對價的形式多種多樣,不可劃一而定,要根據上市公司本身的質量,區別對待。由于第一批試點方案均采用送股為主,有些還外加送現金,使投資者形成了一個預期,對價就是送股或是送現金。我們認為這種預期將限制市場對股權分置改革
思路的拓寬,有些公司如國家控股的大盤藍籌股,就不宜以送股方案作為股權分置改革支付對價的主要手段。
大盤藍籌股大多關系到國計民生,國家有絕對控股的需要,國家股減持空間小,采取送股方式將進一步降低這種空間 特別是那些事關經濟全局和國計民生的大國企,如電力行業、鋼鐵行業、石化行業、以及許多資源性行業中的大盤藍籌股,保持國家的絕對控股地位,是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要予以重點考慮的首要因素。
好公司能為投資者提供豐厚回報,大股東惜股如金,減持愿望不強 應從回報角度考慮對價問題,只要股權分置改革后流通股股東的流通權益未受到損失,而且能增加流通股股東的回報,增厚股東權益,這樣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就是成功的。
不采取送股方式能不能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呢?我們認為答案是肯定的。事實上,送股不一定就能很好地保護投資者的利益,關鍵因素是公司的基本素質,只有好的公司才能給予好回報。對于那些投資回報率很低甚至沒有回報,經營前景暗淡的上市公司,即使送股也未必能很好地保護投資者的利益。而大盤藍籌股的非流通股股東不愿送股,惜股如金,表明了這些股東對上市公司的認同,同時大股東也可能為上市公司創造更好的條件,促進上市公司的成長,使上市公司的全體股東包括流通股股東一起享受公司的良好回報。
上市公司的發展離不開大股東的支持 很多上市公司是依靠大股東注入優質資產和提供支持實現快速發展的,其進一步發展還不能完全脫離大股東的持續支持。采用送股方式作為支付對價的手段,將降低大股東的持股比例,削弱大股東支持上市公司的內在動力。
如果大股東對上市公司發展提供額外支持,也應視為一種對價,這樣既解決了股權分置問題,又為上市公司發展創造了條件,從而真正實現了價值的增長,使全體股東均得到良好的回報。
理想的解決股權分置問題的方案應建立在公司業績改善的基礎上 建立在增量價值的基礎上去解決問題,有利于保證各方均能享受到收益,過分糾纏于存量收益的再分配,可能會使問題解決的步伐停滯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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