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資先過股權分置改革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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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10日 09:26 證券日報 | ||||||||
本報記者 沈 靈 近日,一條有關“上市公司先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才能進行再融資”的消息,在市場上傳得沸沸揚揚。記者就此采訪一些投行人士證實,雖然沒有正式相關文件,但在執行上確實按照此原則。此外,根據新老劃斷的原則,已經獲得發審委批準的擬再融資的上市公司可能不會受到影響。
消息靈通人士告訴記者,事實上,這一消息在5月中旬就已傳出,而近一段時期以來,發審委沒有再審核再融資也為此消息做出了佐證。 資料顯示,目前已經通過發審會但尚未公開發行的擬再融資上市公司有12家。而據不完全統計顯示,近期明確表露再融資意圖(董事會預案或股東大會通過)的上市公司超過50家。 業內人士分析指出,從上市公司角度來看,上述消息無疑增加了其再融資的難度。但是,對于市場整體和投資者來說,此消息的好處很明顯: 其一,上市公司的融資行為將受到有效控制,市場資金面將趨于寬松。不言而喻,先解決股權分置問題再進行再融資提高了再融資的門檻。例如,昨日長江電力澄清稱暫時無意制訂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相應的它的再融資行為將很難展開。而在其上市時發布的招股說明書中,該公司曾經表示,計劃利用自有資金、銀行貸款、發行企業債券及增發股票等多種手段進行持續融資。 其二,將促進上市公司制訂更為優厚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上市公司再融資的前提既然是股權分置問題得到解決,而股權分置又涉及到流通股東類別表決,也就是說,流通股股東又多了一項制約上市公司的權利。上市公司只有制訂出更為合理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才有可能獲得流通股股東認可,才可能進一步實現再融資計劃。 此外,記者注意到,在門戶財經網站有關上述消息的討論中,90%以上的投資者都為此“叫好”,認為“這是真正想把市場搞好的舉措”。 在股權分置改革中,部分上市公司和券商原本顯得并不積極,其根本原因在于許多公司著眼于長期經營,對是否擁有流通權并不重視,獲得流通權之后還要受到流通股股東的約束,因此不愿意拿出資產作為對價支付給流通股股東。但是,接近管理部門的有關人士告訴記者,監管部門推進股權分置改革的決心十分堅定,此次將再融資與股權分制改革進行“綁定”,一方面是為了穩定市場再融資秩序,另一方面是為了加速股權分置改革的大面積鋪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