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簡稱:汕電力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于6月6日接到控股股東汕頭市電力開發公司的通知,獲悉汕頭市電力開發公司近日與萬澤集團有限公司(公司注冊地:深圳市)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意向,汕頭市電力開發公司擬出讓其持有的本公司國有股的大部分股權。本公司根據《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
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的規定,現就控股股東擬轉讓股權的情況提示如下:
一、目前,汕頭市電力開發公司為本公司第一大股東,持有本公司國有股7986萬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38.35%。汕頭市電力開發公司擬向萬澤集團有限公司出讓其持有本公司國有股6039.54萬股,占本公司總股本29%。
二、萬澤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誠東;辦公場所:深圳市羅湖區建設路國際金融大廈33層;注冊資本:28100萬元;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范圍:投資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不含專營、?亍Yu商品);鹽田區J402-0093地塊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信息咨詢(不含限制項目);企業形象策劃;自有物業管理;小區園林綠化(不含市規劃區內項目綠化);建材購銷。
三、如果股權轉讓完成,萬澤集團有限公司將持有本公司股權6039.54萬股,占本公司總股本29%,為本公司第一大股東;汕頭市電力開發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將減少為1946.46萬股,占本公司總股本9.35%,為本公司第二大股東。
四、目前,股權轉讓雙方只是達成意向,尚未簽署正式股權轉讓協議。如果簽署正式股權轉讓協議后,還須上報國務院國資委和中國證監會批準。
本公司將根據有關股權轉讓的進展情況及時予以公告。
汕頭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會200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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