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簡稱:佛山照明(A 股)粵照明(B 股)股票代碼:000541(A 股)200541(B 股)公告編號:2005—011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2004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于2005年5月26日召開的200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于2005年5月27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香港大公報》、《佛山日報》。
一、分紅派息方案本公司以2004年12月31日總股本358,448,259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按每10股派發現金人民幣4.80元(含稅)。根據有關規定,國有股、法人股和B股股東暫不繳納所得稅;A股社會公眾股中的個人股東和投資基金扣稅后實際每10股派發現金3.84元。
二、分紅派息對象1.截止2005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A股股東。
2.截止2005年6月16日(最后交易日2005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B股股東。
三、分紅派息實施方法(一)A股1.股權登記日為2005年6月13日,除息日為2005年6月14日。2.國家股及高管人員持股的現金股息由本公司直接發放,法人股的現金股息由佛山市億信股權托管公司劃入其指定帳戶。
3.社會公眾股股息于2005年6月14日通過股東托管券商直接劃入其資金帳戶。
(二)B股1.B 股最后交易日2005年6月13日,除息日為2005年6月14日,股權登記日為2005年6月16日。
2.B 股股東股息于6月16日通過股東托管券商或托管銀行直接劃入其資金帳戶。B股股息的折算匯率以本公司2004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2005年5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港幣兌人民幣的中間價(1港元=1.0637元人民幣)為準。
3.若B股投資者在6月16日辦理了“粵照明B”轉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或托管銀行處領取。
四、咨詢辦法咨詢機構:本公司董事會秘書處咨詢電話:0757-82966098、82810239傳真:0757-82816276
五、備查文件
2004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和公告。特此公告
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二○○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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