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呂強
旭光股份(600353)公告顯示,廣東新的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擬收購4家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總計2467.4906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5.97%。本次收購完成后,新的集團將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公司認為,日前股份轉讓引發訴訟不會影響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也不會影響出讓方與收購方之間簽訂的股份轉讓協議的生效和履行。
新的欲收旭光股份
公告顯示,新的集團收購成都國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四川道亨計算機軟件有限責任公司、四川省聚鵬物業有限責任公司和四川通利投資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總計2467.4906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5.97%。本次收購前,新的集團及其關聯方未持有旭光股份的股份。本次收購完成后,新的集團將持有2467.4906萬股旭光股份的一般法人股股份,占旭光股份總股本的25.97%,成為其第一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據介紹,新的集團是一家大型民營高科技企業,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24日,注冊資本為2.2億元。自然人張建和出資14850萬元,持股比例為67.50%,是新的集團的控制人。
目前,公司所在地為廣東佛山市。經營范圍為對高科技產業進行投資;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等。集團下屬控股公司8家,總占地面積1000多畝,生產廠房面積達30萬平方米,集團公司總人數3000余人,其中工程技術、管理人員占20%。
公告顯示,新的集團完成本次收購后,不會對旭光股份的主營業務進行改變或作重大調整,旭光股份仍以電真空器件、高低壓成套配電裝置等高新技術產品為主營業務。
轉讓面臨第三方訴訟
2005年4月15日,國騰實業與新的集團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2005年4月16日,旭光股份董事會發布提示性公告,披露國騰實業及其一致行動人將其在旭光股份所持有的全部股份轉讓給新的集團,公司實際控制權將發生轉移。但在4月25日,京博公司卻向北京朝陽法院提交訴狀,將國騰和新的集團告上了法庭,把旭光股份第四大股東四川聚鵬物業公司和第六大股東四川通利投資公司同時列為了被告,請求法院判定新的集團與國騰實業之間簽訂的股份轉讓協議無效,認定京博公司與國騰實業之間的協議有效,并且賠償一定經濟損失。4月28日,北京朝陽法院決定立案。
資料顯示,2005年3月9日,國騰實業與京博公司之間曾簽訂《保密協議》,約定國騰實業有意將其所持有的旭光股份轉讓給京博公司,雙方明確了股份轉讓事宜所涉及的保密義務,并約定協議自雙方談判終止之日起失效。
對京博公司的訴訟,國騰有關人士表示,公司在與新的集團接觸前,確實和京博公司有過接觸,并且就相關轉讓事宜簽訂了“保密協議”。但由于其他因素并沒有和京博公司簽過正式的轉讓協議。
有法律專業人士認為,京博公司通過起訴行為,確實能起到妨礙國騰集團等和新的集團之間股權轉讓進程的作用。無論該案審理結果如何,按相關法律要求,“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如果當事人不服,要求二審則還需要1個月或3個月的時間。
他們還分析指出,證監會可能因為這起訴訟而對旭光股份的股權轉讓提出異議,同時,法院審理此案期間或許還會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等特殊情況,采取財產保全或先予執行等強制措施,根據今年起開始實行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轉讓業務辦理實施規則》的有關規定,國騰集團、四川聚鵬和四川通利等所持旭光股份的股權則無法在登記結算公司辦理過戶手續。所以,在這起訴訟沒有終審以前,新的集團要名正言順入主旭光股份的計劃將被擱淺大半年以上。
旭光股份認為,鑒于未發現訴訟雙方簽訂的股份轉讓協議,或效力等同于股份轉讓協議的其他法律性文件,故該股份轉讓訴訟不會影響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也不會影響出讓方與收購方之間簽訂的股份轉讓協議的生效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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