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券交易所總經理張育軍
中國中小企業已支撐起國民經濟的半壁江山,是關系國民經濟發展全局的重要力量。服務于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歷史使命。
為有效服務于中小企業,在現有法律法規、上市標準不變的前提下,針對中小企業經
營不穩定、財務透明度較低,公司治理有待完善的特點,深交所對中小企業板作出了更為嚴格的六大制度安排。
頒布《上市公司特別規定》,實行年度業績快報制度和業績說明制度;
頒布《交易特別規定》,實行開盤和收盤集合競價制度,提高交易透明度;
頒布《上市公司誠信建設指引》,建立并公開上市公司誠信檔案,提高上市公司誠信度;出臺《保薦工作指引》,強化保薦人的上市保薦及持續督導責任;
頒布《上市公司董事行為指引》,把董事會建設作為完善公司治理的核心,建立對董事不良行為的責任追究機制;
注重發揮社會各界特別是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
目前在中小企業板中,已有50家公司完成招股發行,其中47家已掛牌上市,市場總融資額達120億元。可以說,中小企業板運行1年來,其對中小企業發展的促進作用正逐步顯現。
同時我們也應看到,中小企業板目前還遠遠不能適應中國中小企業發展的需要,不能滿足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的需要。因此,中小企業板的發展潛力十分巨大,今后深交所將以“監管、創新、培育、服務”為宗旨,大力推進中小企業板的建設。為此,我們提出以下幾點發展思路:第一,強化對中小企業的培育、培訓和服務。為此,深交所專門設立了一個獨立的培訓中心,加強與企業的聯系與溝通;第二,加快發展,穩步擴大中小企業板的規模。要制訂出更有針對性的發展戰略,加快中小企業板的發展;第三,繼續強化對中小企業的監管。要繼續強化對公司治理結構、公司財務透明度等方面的監管;第四,加大制度創新力度,增強市場吸引力。包括,對發行上市制度、交易制度、企業融資制度等各方面進行創新,并且,要以股權分置改革為契機,加快中小企業板的建設,同時建立順暢的退市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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