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中外合資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扣稅前每股現金紅利人民幣0.120元;扣稅后每股現金紅利人民幣0.096元;股權登記日:2005年6月2日
除息日:2005年6月3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2005年6月9日
本公司2004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獲2005年5月20日召開的2004年度股東周年大會審議通過,現將具體實施事項公告如下:
一、分紅派息方案經股東周年大會批準,以2004年末總股本2,664,038,2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120元人民幣(A股含稅),外資股股息及其派發事項另見5月23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香港經濟日報》及《TheSta n d a r 》之本公司股東周年大會決議公告。
二、股權登記日、除息日和現金紅利發放日1、股權登記日:2005年6月2日;2、除息日:2005年6月3日;3、現金紅利發放日:2005年6月9日三、分紅派息對象截至2005年6月2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A股股東、國有法人股及其他法人股。
四、分紅派息方法1、持有本公司A股流通股之個人股東,其現金紅利由本公司按2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實際派發每股現金紅利人民幣0.096元;持有本公司A股流通股之機構投資者,實際派發每股現金紅利人民幣0.120元;國有法人股、法人股股東實際派發每股現金紅利人民幣0.120元。
2、本公司A股流通股股東的紅利已由本公司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2005年6月9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3、國有法人股、法人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于2005年6月9日直接派發到其指定帳戶內。
五、咨詢辦法:
咨詢機構:董事會秘書室咨詢電話:(0701)3777735、3777736傳真電話:(0701)3777013
特此公告。
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