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嚴監管積極探索制度創新
中小板開板一年來,深交所從誠信建設入手,從嚴監管、積極創新,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傾力打造誠信之板。
1.大力開展誠信教育,促進中小板公司誠信建設。
深交所自中小板首批八家公司上市以來,堅持在上市首日開展“誠信教育第一講”活動,連續進行了26期誠信教育,43家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管人員共500余人接受了培訓;深交所還研究編寫了《中小企業誠信與規范運作手冊》,指導上市公司深入了解有關法律法規知識;舉辦董事、董秘培訓班3期。
為使社會公眾投資者及時了解中小板上市公司誠信狀況,于去年7月22日在深交所網站和中小企業板塊網頁正式推出了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誠信檔案系統(一期)。
2.積極進行制度創新,探索自律監管新手段。
在現行法律法規基礎上,深交所探索自律監管新手段,先后頒布三項指引,即《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誠信建設指引》、《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保薦工作指引》、《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董事行為指引》,分別從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的行為規范、保薦機構保薦責任和義務、交易所自律監管等方面進行探索,豐富轄區監管責任制下交易所自律監管的手段。通過上述指引,以鼓勵的方式推出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制度”、“保薦人定期現場調查及報告制度”、“獨董現場調查制度”、“董事長引咎辭職制度”等制度創新,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實施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制度,進行年度募集資金專項審計,加強中小板募集資金使用監管。
為了加強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監管,深交所鼓勵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制度”,并要求實施“募集資金年度審計制度”,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設專戶管理,上市公司與銀行、保薦機構簽訂三方協議,授權保薦機構隨時查詢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在年度審計的同時進行募集資金審計并公告。目前中小板上市公司均已實施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除最近新上市的幾家公司以外,中小板保薦機構均已獲得隨時查詢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權利,39家應披露年報的中小板公司均披露了募集資金年度審計報告,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狀況良好。
4.堅持從嚴監管,有質疑必有反應,有違規必有查處。
中小板開板之初,深交所就確定了“從嚴監管”的理念,有質疑必有反應,有違規必有查處。在日常信息披露監管中,嚴格要求公司規范運作,除對信息披露有關文件進行嚴格審核外,充分關注各媒體質疑,并進行深入調查,一旦發現違規行為,及時按照《上市規則》進行懲戒。開板不久就嚴肅查處了江蘇瓊花國債投資信息披露違規事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公開譴責,隨后又對威爾科技募集資金違規行為進行了內部通報批評。截至目前,中小板共公開譴責1家,內部通報批評2家,初步樹立了中小板“誠信之板”的形象。
5.試行年度業績快報制度,提高中小板信息披露及時性。
為提高上市公司年度業績信息披露的及時性,深交所在2004年年報中實行了年度業績快報制度,要求年報預約披露時間在3月和4月的公司在2月28日之前披露經內部審計的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利潤、利潤總額、凈利潤、總資產、凈資產、每股收益和凈資產收益率等數據和指標,取得圓滿成功。共有30家公司披露了業績快報,準確率很高,主營業務收入指標與年報審計數據相比僅有3家有誤差,不超過1.05%;凈利潤指標與年報審計數據相比,完全一致的占33%,誤差在1%以內的達67%,誤差在5%以內的達90%,僅有一家因突發事件導致誤差為-14.51%。年度業績快報制度試行效果良好,大大提高了中小板上市公
司年度報告的及時性,同時也降低了業績泄漏和
由此而產生的內幕交易的可能性,獲得市場的一致好評。
6.構建年度業績網上說明會平臺,促進中小板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
在總結去年三季度網上業績說明會分批召開的經驗后,深交所對中小板2004年年度網上業績說明會進行了規范化要求,要求公司在年報公告后10個工作日內,采用臨時公告的方式,發出召開業績說明會的通知,并預告參加會議的高管人員名單,并規定董事長、總經理、獨董(至少一名)、董秘、保薦代表人必須參加會議,深交所對業績說明會內容進行事后審查。截至目前,已刊登年報的39家公司中,全部按規定時間完成網上年度業績說明會。通過深交所構建的年度網上業績說明會平臺,上市公司在年報公布后及時就年度業績情況與公眾投資者充分交流,解答投資者關心的問題,為上市公司搞好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提供了幫助,受到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普遍歡迎。
7.建設“中小企業板業務專區”,探索信息實時披露新模式。
今年4月29日,“中小企業板業務專區”正式上線運行。該系統的運行實現了上市公司、深交所發審監管部、各媒體之間文件報送、審查、披露的全程電子化,上市公司不再需要多次向交易所發送傳真、不再需要向媒體發送傳真,避免了文件多次往來傳送、接收及由此導致的內容丟失、差錯等問題,簡化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降低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向上市公司實時信息披露的嶄新模式邁出了實質性步伐。
8.充分調動社會各界的力量,發揮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是對上市公司和中介機構進行社會監督的一支重要力量。我們在日常監管中引入了每日讀報會和網上搜索等措施保障對媒體報道的及時關注和快速反應,做到“有質疑必有反應,有違規必有查處”。同時,我們建立了新聞媒體通氣會制度,主動向媒體通報和解釋中小企業板有關情況,實現與媒體的良性互動。
9.寓監管于服務,加強對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服務力度。
深交所歷來強調市場服務工作,除上市推廣部、培訓中心兩個專職部門外,在深交所對中小板從嚴監管過程中,也始終注重對上市公司的服務,在發行上市環節提供發行上市一站式服務,印制了詳盡的發行上市業務指引、須知,上市申請材料清單等,力求給擬上市企業辦理發行上市業務提供明確無誤的指導;上市后為上市公司免費安裝IP電話,實現上市公司與深交所進行“零成本”電話交流;利用深交所信息公司網站為中小板上市公司“網上業績說明會”和“投資者接待日活動”提供服務,省卻了上市公司繁重的組織工作;定期為上市公司董秘進行培訓,監管人員隨時回答上市公司業務咨詢等。
穩步發展公司規范運作意識提高
通過一年來的努力,中小板平穩運行,穩步發展,在制度建設、規范運作、信息披露各個方面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
1.中小板上市公司內部制度建設基本完成。
目前中小板公司在內部制度建設上,按照治理準則、章程指引及中小板的特別規定和三個指引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了有關制度建設。如:全部在章程中規定了股票被終止上市后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繼續交易;控股股東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公司,全部在公司章程中規定了董事選舉采用累積投票制,并規定了實施細則;37家公司在六個月內已選定代辦股份轉讓主辦券商、簽訂《委托代辦股份協議》并已公告;均已制定內部審計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一些鼓勵性規定也被大多數公司采用,募集資金均實行專戶存儲,其中35家公司規定保薦代表人可以隨時查詢募集資金專用賬戶資料、25家公司在保薦協議或保薦補充協議中規定保薦機構每個季度至少對發行人現場調查一次、30家公司在保薦協議中約定保薦代表人可以列席董事會或股東大會。
2.中小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意識大大提高。
通過一年來的督促監管工作,中小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意識有較大提高。如,董事長對規范運作的重視程度普遍提高,東信和平主動對其未經董事會動用募集資金行為進行了報告,并及時進行了糾正;威爾科技董事長主動向深交所報告并咨詢擬進行的收購行為,最后在董事會否決的情況下,放棄了收購行為;江蘇瓊花在整改中對違規責任人總經理、財務總監進行了處理。
在募集資金運用上,初期的不經董事會審議隨意動用的狀態得到了遏制,從年度保薦工作報告及募集資金專項審核公司情況來看,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比較正常,未發現新的違規動用情況。根據2004年度報告反映的情況,中小板上市公司未發生大股東占用資金、違規擔保、委托理財等情況,關聯交易發生額較少。
3.信息披露意識較強,信息披露質量較高。
經過一年來的從嚴監管,中小板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初見成效。一是信息披露意識普遍增強,如偉星股份、中捷股份、麗江旅游對臺風、雪崩等突發事件主動進行了信息披露;蘇寧電器“3.15”消費者日活動中的宣傳活動,提前咨詢深交所并增加了董事會審議環節。二是信息披露在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等方面普遍增強。39家公司年報披露提前10天全部完成。由于業績快報的試行,每股收益等主要業績數據在2月28日前就披露完畢,并顯示了極高的準確率;如思源電器在原材料漲價對公司的重大影響的臨時公告,是在簽訂原材料供貨合同第二天(3月11日)就進行了公告、對原材料漲價因素對公司業績影響進行了比較準確的披露;德豪潤達產品被美國消費者協會宣布召回的事項確認后第二天也進行了臨時公告,對該事件給公司可能造成的損失進行了評估和披露。
4.努力建設“誠信之板”的理念獲得了市場認可,對中小企業發展示范引導作用開始顯現。
隨著深交所各項從嚴監管措施的實行,板塊啟動初期紛紛對中小板進行質疑的狀況已經消除,市場和媒體對深交所在中小板的從嚴監管、規范運作的各項措施以及制度創新給予了較高的評價。中小企業板塊在二級市場表現活躍,始終維持高于主板的換手率和市盈率,并出現了市場的第一高價股。隨著中小板的發展壯大,各地方政府對中小企業借力資本市場越來越重視,紛紛成立專門機構、采取各種鼓勵措施推動中小企業進入資本市場,中小企業對資本市場也愈來愈關注,中小板對中小企業發展起到了日益顯現的示范和引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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