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改芳上海報道
昨天,上海愛建信托投資有限公司開始發行上海市政顓橋配套商品房投資資金信托計劃。與以往信托產品不同的是,愛建信托將嘗試引入浦發銀行(600000)作為信托資金托管行。這是我國信托行業內第一次試行托管行制。
上述信托計劃募集的資金將向上海愛坤置業有限公司進行增資,由愛坤置業開發上海市配套商品房閔行區君蓮基地項目。
據愛建信托披露,由于愛建股份(600643)持有愛建信托98%的股權;在信托計劃資金增資完成前,愛建股份持有愛坤置業60%的股權。所以,愛建信托和愛坤置業均系愛建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愛建信托與愛坤置業之間為關聯方關系。這是信托公司首次在其信托項目計劃書中公開披露信托產品的關聯交易。
從今年公開披露信息的33家信托公司2004年年報看,共同的特點是信托公司的大股東都是國有股。信托公司的獨立性差,受大股東操縱嚴重。在這種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的情況下,托管行究竟能起到多少監管作用?
首度引入托管行
上海市政顓橋配套商品房投資資金信托計劃資金規模不超過2.5億元,信托合同份數不超過200份,計劃期限為2年,預計年收益率為5.8%。
顓橋信托計劃簡介中稱,愛建股份獲得了君蓮基地項目的開發權。為了確保該項目的進行,愛建股份聯合上海宜和房產經紀有限公司及上海百倍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了專門的項目公司——愛坤置業。
根據愛建股份提供的君蓮基地項目可行性報告,該項目總投資為88,560萬元,項目資金在愛建股份自籌的基礎上擬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其中,擬通過信托計劃向投資者募集不超過2.5億元的資金,以增資方式投入愛坤置業,用于該項目的建設。
顓橋信托計劃書中介紹,愛建信托與浦發銀行簽署《上海市政顓橋配套商品房投資資金信托計劃資金托管協議》。托管期限為信托計劃成立日起,至全部信托分配完畢之日止。信托人根據托管協議主要履行以下職責: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對資金回收情況進行監督;對君蓮基地項目進展情況進行監督;對信托財產應當承擔的費用進行監督;對信托利益的計算及分配情況進行監督;根據《托管協議》履行其它托管職責。
某銀行界人士介紹,愛建信托是以招標方式選擇托管行的,一是為了使過程更規范,二是為了降低資金成本——信托資金全部用于房產項目之后,后續資金由銀行貸款解決。銀行給出的貸款利率是愛建信托選擇托管行的一個重要指標。“其實我們對擔當托管行的興趣不大,最感興趣的是為項目提供貸款。”該人士對記者說。言下之意,浦發銀行為顓橋項目提供后續貸款的可能性很大。
但銀監會有規定,信托投資公司將信托資金交付托管時,擔任托管人的商業銀行或其他信托投資公司應當與該信托公司、信托資金利用方沒有利益沖突或關聯關系……如果浦發銀行既充當信托資金托管行又為同一項目提供貸款,那么上述條件還能滿足嗎?
托管行應與其他機構共同監管
去年12月,銀監會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集合資金信托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第六條指出,“對擬投向的項目涉及關聯方交易的或者投資于有價證券的,必須將該集合信托計劃項下的資金交由合格的商業銀行或其他合格的信托投資公司托管。”由于《通知》只是框架性規定,信托資金究竟托管哪些內容、怎樣托管,都要邊做邊試。引入信托資金監管行能在多大程度上避
免信托資金被挪用等問題的出現呢?
從信托公司2004年年報看,披露年報的信托公司,大多數是金融控股公司中的一員,同時又被大股東作為投資平臺,為進一步打造金融控股公司服務。所以,這些信托公司的信托資金很多來源于集團內部又運用于集團內部。
上述情況導致信托公司最大的風險是系統性風險:信托項目的擔保、反擔保、回購都是母公司。一旦母公司系統內資金鏈斷裂,將使信托項目無法到期償付。
“我們考察過之后,認為銀行擔任信托公司的托管行還是有相當風險的。”某股份制商業銀行金融同業部總經理介紹。在他看來,銀行只能起到簡單的結算平臺的作用。如果信托計劃一旦出問題,委托人是可以把銀行連帶告上法庭的。“所以,我認為,銀行做信托資金監管行,是用最簡單的監督,承擔最大的風險”。
中泰信托投資公司信托業務管理中心總經理杜煊君認為,信托資金引入托管行是想引入基金托管行的先進經驗。但信托計劃結構相對復雜得多,信托資金的用途也非常廣泛,如貸款、股權、房產及其他多項權益等,這就導致每一個信托計劃的監管要求是不一樣的,監管難度要比證券投資基金高很多。其實,即便是相對簡單的貸款型信托計劃,托管行也只能監督信托公司是否把信托資金發放到約定的借款方。而資金貸給借款企業之后,資金如何使用,使用得怎樣,實際上托管行是難以監管的。
“當然多一道監管總比沒有強,但不能從實質上消除信托資金被挪用的風險。實際上,對信托資金的運用也沒有十全十美的監管方式。要解決這個問題,不僅要靠外部監管,更要靠改善信托公司的治理結構以及內部風險控制機制”,杜煊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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