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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推遲實施《薩-奧法案》404條款 安永提醒中國公司不能松懈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24日 08:00 中國證券報

  記者黃繼匯北京報道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日前決定,將《薩-奧法案》404條款生效日推后一年,給美國上市的海外公司更多的機會按時完成實施該法的準備工作。但安永會計師事務所一份最新的調查報告認為,在美國上市的海外公司尤其是中國上市公司對此不應懈怠,否則依然可能無法如期達到要求。

  《薩-奧法案》適用于所有在美國上市的公司,該條款要求上市公司在規定期限后必須遵守財務會計報告的內部控制規定,并強調管理層建立和維護內部控制系統,以及相應控制程序充分有效的責任。擔任公司年報審計的會計公司應當對該公司內部控制進行測試和評價,并出具評價報告等內容。

  調查顯示,四成在美國上市的海外公司表示,在宣布延期前,由于時間緊迫,它們預期只能在距離原先要求的最后期限前的一至兩個月達到《薩-奧法案》404條款的要求。安永企業風險服務主管合伙人吳繼龍表示:“大部分在美國上市的中國企業也面臨同樣的問題!彼麖娬{,這些公司不應因為美國證交會宣布日期推遲而松懈,反而應汲取美國公司的經驗,繼續全速開展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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