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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將嚴懲簽發空頭支票行為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24日 07:56 中國證券報

  記者郭鳳琳 北京報道

  今后若有單位或個人簽發空頭支票,將會受到中國人民銀行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其大名也會上央行各分支行建立的“黑名單”。這是中國人民銀行在日前發布的《關于對簽發空頭支票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有關問題的通知》中作出的規定。

  《通知》說,對空頭支票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為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處罰依據和標準為《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簽發空頭支票或者簽發與其預留的簽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的規定。

  《通知》還規定,各分支行建立空頭支票違規行為的“黑名單”制度,并將有關違規信息定期向同一票據交換區域內的銀行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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