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徐玉海 青島報道
青島市政府日前出臺專門通知,將大力調整住房供應結構,著力增加中低價房(指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供應,控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以穩(wěn)定青島樓市價格。該通知提出,今后中低價住房供應比重將控制在住房供應總量的80%以上。為此,青島市將著力增加中低價住房建設用地供應量。對于納入儲備后擬“招拍掛”出讓的住宅用地,除
政府指定項目和農村經濟發(fā)展用地外,其余部分要全部用于建設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2005年、2006年青島還將每年從土地儲備中拿出1000畝土地,用于建設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同時,在建筑設計方案審批中,青島將嚴格控制經濟適用住房和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套型面積。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項目單套建筑面積控制在120平方米以下,容積率控制在1.0以上。套型標準不符合規(guī)定的,相關部門將不予辦理規(guī)劃、施工和預售許可、產權登記等審批手續(xù)。為杜絕違法炒賣中低價位房,青島市還將嚴格進行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經濟適用住房自辦理房地產權證之日起10年內,一律不得上市交易。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自辦理房地產權證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期滿上市交易的,要按規(guī)定補繳政府收益。另據(jù)了解,2005年青島市新開工各類商品住房面積將達900萬平方米,竣工650萬平方米;2006年全市新開工各類商品住房1100萬平方米,竣工700萬平方米。其中,2005年開工在建經濟適用住房230萬平方米,竣工70萬平方米;2006年開工在建經濟適用住房400萬平方米,竣工150萬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