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河證券研究中心吳祖堯
在開放式環境下,國內股市深刻的結構調整已在進行之中,國內股市與國際股市的接軌、流通股價與非流通股價接軌的趨勢已經顯現出來。股權分置問題解決過程中,對價模式將為市場提供一定的機會,但時間表的不確定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風險。
非流通股以送股作為流通對價是一種很好的模式,其好處在于無須再增加投資者的負擔,并可降低投資者所持股票的股價重心,從而降低投資風險,對穩定市場很有意義。這種模式簡單易懂,可操作性強,彈性空間大,今后的試點工作應圍繞這種模式來展開,先把這種模式做好了再說,千萬不要倉促推出其他模式,否則只能增加試點工作的復雜性,混亂預期,不利于市場的穩定。
不過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就是要盡快明確對價預期。首批試點由于其規模不大,代表性不夠強,市場中的大部分股票尚無法形成明確預期,下一步試點企業選擇需考慮藍籌股。同時從四家公司的試點方案看,非流通股股東所出的對價價格各不相同,誰的合理誰的不合理,缺乏判斷標準。對于尚未試點的企業來說,投資者的補償預期并不明確。補償與上市公司業績是什么關系?與市盈率和市凈率是什么關系?與非流通股與流通股的比例是什么關系?是不是所有的股票都會有補償?這些都是不確定性因素,投資者無法據此判斷自己所持股票的投資價值。當然,由于上市公司情況的千差萬別,要定出一個固定的補償比例也確實存在難度,即使作為流通股股東,也很難說補償多少是合理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一味追求每家公司對價的合理比例將大大降低解決問題的效率,市場的談判成本將很高(不考慮設計方案的時間,一個回合的投票過程至少要1個月以上),投資者將付出極大代價。另外,流通股股東與非流通股股東的博弈,博弈雙方的力量并不對等,對流通股股東不利,如果能夠明確最低對價底線,績優公司可向底線靠近,績差公司則可上浮,則有利于市場形成明確對價預期,從而有利于穩定市場。
解決問題時間不明確是目前的一個隱憂。盡管部分上市公司可能會對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有興趣,但也不排出一些公司會對此并不熱心,如果有些公司鉆現有制度缺陷的空子,利用股權分置條件損害社會公眾投資者權益,那對持有這些股票的投資者來說將是災難性的。由于解決股權分置問題的早晚對流通股股東的利益影響巨大,投資者必須對自己所持股票的解決問題時間有明確預期。有鑒于此,管理層應該明確在多長時間內解決股權分置問題,上市公司也應制訂解決問題的時間表。
此外還應選擇規范公司試點。盡管解決股權分置問題對市場有許多積極意義,但上市公司大股東也存在逆向選擇的可能,一些不規范的大股東,存在利用試點工作的信息不對稱來操縱股價,實現其利益最大化的可能,在全流通后的減持套現愿望也比較強烈。因此選擇規范公司試點有利于保護社會公眾投資者權益,并對上市公司行為具有要正面導向作用。有資金配套支持也是一個關鍵因素,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屬于資本市場重大改革,必須要有配套條件,尤其是有資金支持,如果缺乏資金支持,即使是好政策也可能會因缺乏市場條件而面臨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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