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雜志:“儒貪”高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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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8日 13:46 和訊網-《財經》雜志 | ||||||||
八年廳級干部生涯,積攢2000萬余元贓款,相當于平均每年斂財250萬元——高勇案為建國以來罕見的學歷高、職務高、年紀輕、膽子大的腐敗犯罪 本刊記者 吳小亮/文 曾經的四川“政壇之星”高勇,目前正在四川內江看守所焦急地等待著他的命運結
早在今年年初,高勇曾親筆寫下一份“懺悔錄”。他寫道:“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是一場夢該多好呀。我真想從頭再來,那樣我一定努力去做一個高尚的人,純粹的人,受人尊重的人,至少全力去做一個干凈的人,自由的人,愉快的人。” 然而,悔之晚矣。 上升通道終結 4月13日,成都市委原常委、宣傳部長高勇涉嫌巨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在四川省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四川省內江市人民檢察院提交的起訴書稱,高勇涉嫌索取收受賄賂1114.3萬余元,有930多萬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檢察機關指控稱,高勇于1996年至2004年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后向多家單位索要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50.7萬余元;同時,利用職務之便為四川泰港集團、四川托普軟件(資訊 行情 論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謀利,收受上述單位賄賂計人民幣263.6萬余元。總計高勇受賄多達30筆,其中大部分為索賄行為。 “高勇真是貪得無厭。”眾多旁聽者感嘆。 年近40的高勇曾經堪稱命運垂青,履歷輝煌。他于1987年自西南財經大學經濟系本科畢業后,被分配至四川省計經委;1991年,上調到四川省政府辦公廳任秘書;1993年,回到母校工業經濟系攻讀在職博士;1996年博士畢業后,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做了三年副州長。1999年7月開始,他任中國證監會成都辦任黨委副書記、副主任;2000年11月,調任中國證監會貴陽特派辦黨委書記、主任;2002年6月,出任中共成都市委常委;2003年9月至2004年8月案發時,任成都市委宣傳部部長。 檢察機關認為,高勇案實為建國以來罕見的學歷高、職務高、年紀輕、膽子大的腐敗犯罪。 案發劉志遠 2004年,仕途如日中天的高勇,做夢也沒想到他會因一樁舊案,戲劇性地走向人生下坡路。 8月2日,剛剛度過39歲生日的高勇突然被四川省檢察院帶走,隨后被逮捕。原因是在貴州省原省委書記劉方仁一案中,向劉方仁兒媳易陽行賄的商人劉志遠立功贖罪,舉報了高勇在任貴陽證監會特派辦主任期間曾向其索賄達120萬元的事實。 2001年6月至7月間,北京世紀興業投資公司對在貴州的上市公司“黔中天”進行收購后,時任證監會貴陽特派辦主任的高勇以個人出書為名,向北京世紀興業投資公司董事長劉志遠索要人民幣200萬元。 據劉志遠交待,高勇經常約他見面,剛開始就是吃吃飯,報銷一些小費用,沒想到高勇會要錢,而且一開口就是200萬元。“我開始沒答應他,覺得他做的太過了,連理由也沒有。后來他不停地催我,還找證管辦的人來查公司,我就開始給他準備錢了。”劉志遠交代說。 2001年9月,劉志遠通過證券公司和銀行,分兩次把共計120萬元打到了高勇指定的四川金索瑪投資咨詢公司的賬上。 后經查證,金索瑪投資咨詢公司是高勇為了收受賄賂轉賬方便專門成立的公司。 高勇案發后,2004年7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將高勇涉嫌受賄的線索交四川省檢察院辦理。8月3日,四川省檢察院迅速組成專案組,專攻高勇案。同月4日,報成都市人大常委會許可后,5日執行刑事拘留,8月19日對其執行逮捕。 借“出書”索賄 接近高勇的人士告訴記者,高勇談吐清晰,頗有學者之風。因此,和一般經濟案犯不同,高勇索賄往往借助其“學者”形象,其常用的說辭就是“出書”。 經檢方和律師取證,十余年間高勇在刊物上公開發表論文達317篇,參編書籍17部,單獨著書5部,完成研究課題44項,由此他取得了研究員職稱,并成為西南財經大學、四川大學和凉山西昌學院的兼職教授。 這一切也許都成為掩護。據知情人士透露,高勇竟然以出書為名,向近100個單位、個人索要贊助費高達700多萬元。 1998年,時任凉山州副州長的高勇在其兼任四川攀西高速公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期間,幫助凉山新月公司,承包了該公路建設中的水泥供應業務。后來高勇即以個人出書為名,向新月公司索要人民幣55.8萬元。 同年,高勇還找到中國工商銀行凉山分行,要求州工行買他5萬元以上的書。工行提出只能買5000元的書。高勇很不高興,反復催促,甚至將5萬元的發票開好送到工行,要求工行將錢轉到其指定的賬號。經查證,書的定價為每本45元,而工行只收到了不到100本書。 2000年,時任證監會成都辦副主任的高勇,又以個人出書為名,分別向南方證券成都分公司、華融信托投資公司成都證券營業部(現更名為銀河證券公司)、成都建鵬實業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公司、大鵬證券公司等多家單位索要“贊助”。“說是要賣書給我們,可是我們現在連一本書也沒有收到。”建鵬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 據《財經》了解,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檢察機關舉證,共有23個單位送給高勇的全部或部分款項,是以“支持高勇出書”或者“買書”的名義給他的。 “發跡”凉山州 1996年7月,高勇博士畢業,出任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副州長,主管招商引資和國企改制工作,一干三年。伴隨著他“招商引資”的政績,高勇也逐漸聚斂了比借“出書”索賄多得多的巨額財富。 1997年至1998年間,西昌電力(資訊 行情 論壇)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高勇在得知四川立信投資公司張良賓希望控股西昌電力公司后,利用擔任副州長分管工業的職務之便,讓中經開證券公司深圳營業部總經理敬宏搶先與西昌電力公司,在沒有付款的情況下,簽訂了一個1415萬股西昌電力的股權收購協議。后四川立信為控股西昌電力,被迫每股加0.3元的轉讓費,以共424.65萬元的價格,從敬宏手中收購這1415萬股的“購股權”。 在此交易中,敬宏賺了424萬余元。事后,敬宏通過金華市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部,分兩次轉款140萬元到高勇指定的賬戶上。 與此同時,1996年底至2000年間,高勇幫助四川立信投資公司收購了西昌電力公司的29萬法人股。其間,高勇仰仗自己所處的地位,向該公司董事長張良賓多次索要財物共計122萬余元。其中,1996年高勇以購車為名兩次向張良賓索要款項;1997年10月又索要“贊助”,1998年再以其妻出國為名要現金,堪稱名目繁多,數額巨大。 此外,高勇還利用職務的便利,將新慧財務公司介紹到西昌電力公司為債券發行做財務咨詢業務,并因此向該公司以借為名,索要50萬元現金。 “證監”的瘋狂 高勇在法庭上稱,他年邁的父母和妻子都曾告誡他,“不要跟老板們走得太近”,但還是沒能管住自己;“我是學經濟學的,覺得這些老板有能力,喜歡和企業家在一起。” 事實證明,高勇確實沒能經受住誘惑,在證監系統工作期間接受了大量賄賂。 1999年,托普軟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托普軟件)希望通過增發新股進行再融資。高勇在對托普軟件進行巡查時,發現該公司不完全符合增發新股要求,給該公司提出了需要整改的意見。后來,托普軟件找到高勇,希望高勇“支持企業發展”,并提出愿意資助高勇出書搞研究。 高勇接受了托普方面開出的條件,簽署了同意意見。2000年5月26日托普軟件成功增發3380萬A股后,從其控股公司四川托普科技(行情 論壇)公司劃款83.6萬元到高勇指定的賬上,后高勇安排將此款轉到自己的金索瑪公司。 “我當時的心態是,托普是民營企業,神通廣大,一圈就是十幾個億,要給我錢就給吧。”高勇在法庭上如此坦白。 2000年,四川泰港集團劉邦成找到高勇,請高勇在所管轄的上市公司和證券公司那里幫助其拉存款,以便從銀行獲得貸款。高勇稱,“現在是市場經濟,公司的錢都有一個成本核算,再加之涉及一大串人,要用經濟的杠桿來做這個事情。” 經高、劉商量,視高勇拉存款的金額和存期長短,泰港集團按1%至2%給高勇好處費。后來,高勇找到管轄范圍內的托普集團公司、迪泰藥業股份公司、南方證券公司、華夏證券公司、大鵬證券公司等負責人,讓這些公司到劉邦成指定的銀行去存款,數額高達1億多元人民幣。而高勇從中所獲人民幣高達180萬元。 同年,高勇以廣東英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忠聯介紹他買的股票發生虧損為由,向陳索要40萬元賠償。在收到陳40萬元后,又以其朋友也虧了為由再次索錢,陳又以現金支付給高勇50萬元。 2004年,已經調任成都市委宣傳部部長的高勇,把一貫的“作風”帶到了新的工作崗位:要求市委宣傳部下屬的成都報業集團參股的搏瑞地產公司總經理杭亞平幫其買金條。杭按其要求買了五根金條,高勇收到后分文未付。 高勇案發后,檢察機關從他的辦公室和家中搜出了金條57根,人民幣現金79萬元,包括香港渣打銀行存款單、金銀玉等首飾65件,貴金屬飾品5件,其他飾品108件,名表33塊,字畫95幅,照相機和攝像機各5部,手機18部;加上其他存款,折合人民幣共計2167萬元。 如此推算,高勇八年的廳級干部生涯,積攢了2000萬余元的贓款,相當于平均每年斂財250萬元。 高勇案此前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