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福林就“股權分置改革”焦點問題接受記者采訪
經國務院批準,中國證監會4月29日宣布啟動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旋即,在5月9日“五一”節后首個股市開盤日,證監會就推出了股權分置改革4家試點上市公司。
股權分置改革試點的啟動,表明政府開始著手解決股權分置———這一困擾我國證券
市場發展的重大制度問題。針對股權分置改革的意義和操作步驟、下一步進展等8個社會關注的問題,中國證監會主席尚福林近日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獨家專訪。
依法行政
記者:截至5月13日,三一重工、清華同方、紫江企業和金牛能源這四家已經推出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方案的試點公司均表示,公司非流通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而證監會發布的《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卻沒有明確指出這一要求。此外,還有人質疑這個《通知》也沒有規定在表決時的最低投票率,認為有可能出現少數人投票決定多數人命運的問題。如何看待這兩個問題?
尚福林:在四年多的市場下跌中,投資者的確有不少損失,在股權分置改革中必須要保護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這是這項改革的核心原則。股權分置改革是建立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之間的市場化協商機制,并藉此商定非流通股獲取流通權的條件。從法律意義上講,協商過程中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出讓的部分利益,是非流通股股東為獲取流通權所支付的對價。至于對價的高低以及如何支付等問題,要由各家公司股東協商確定。由于上市公司之間股權結構的差別,股權分置改革又涉及兩類股東之間利益的劃分,證監會或其他部門都無權制定統一的方案或劃定統一的標準并要求股東據此劃分雙方的利益。監管部門要堅持“三公”原則,以規則的公平保障流通股股東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沒有設定表決時最低投票率,這也是經過反復研究決定的。從以往實踐看,流通股股東參與投票的比例波動很大,最低的投票率只有1%左右,也有個別的達到40%。參加投票是股東的自主權利,監管部門要約束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為股東參加投票提供盡可能的便利。從國外情況看,也沒有監管部門對參與投票表決股東比例設置最低比率的慣例。出于保護好流通股股東合法權益的考慮,《通知》和有關實施細則已經在程序上如多次催告、開設網上投票、延長網上投票時間等多個環節作出了比較細致的規定,方便和支持流通股股東參加投票。是否出現你所說的多數股份持有人的利益為少數股份持有人所決定的情況,關鍵在于廣大投資者是否充分行使法律法規賦予自己的權利,是否踴躍參與投票表決。
改革不停步
記者:自5月9日試點公司推出后的這一周內,股市反映如何?對此您如何看待?
尚福林:試點啟動一周來,四家試點公司先后都公布了改革方案,已復牌的前三家公司的股價有較大漲幅。從一周來的滬深股指表現看,五個交易日內漲跌互現,目前市場對股權分置改革的反應總體是平穩的。經過近幾年的討論,不同市場參與者對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有著不同的預期,由于試點剛剛起步,市場預期的調整和價格發現還有一個過程,投資者仍然比較謹慎。
股權分置改革是順應市場發展要求的,有利于市場的穩定發展。股權分置改革的啟動,目的是從根本上解決制約股市發展的制度問題,創造證券市場長期健康發展的基礎條件,恢復證券市場的固有功能,在這個基礎上增強投資者的信心。改革要有利于市場的穩定和發展,是《若干意見》的明確要求,也是改革試點的操作原則。因此,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既要著眼長遠,有利于形成完善資本市場功能和保護公眾投資者權益的制度環境;又要立足現實,有利于形成積極的改革預期和市場效應,使改革得到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的理解、支持和擁護。
股權分置改革工作推進中,難免會受到各種復雜因素影響。但是股權分置改革不僅是中國資本市場的一件大事,也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開弓沒有回頭箭,必須搞好。作為中國股市的一場深刻變革,改革將是一個連續過程,改革不會停步。在首批試點公司推出后,我們將及時總結經驗,擴大試點成果。
“新老劃斷”
記者:“新老劃斷”是市場上比較普遍關注的問題,您認為在什么條件下可以實施“新老劃斷”?
尚福林:應該說,“新老劃斷”是全面解決股權分置的開始,也是改革期望達到的一個目標,也是改革推進過程中的一大挑戰。
“新老劃斷”
的前提在于,市場對解決股權分置問題形成相對穩定的預期,不僅政策預期要相對穩定,而且試點公司所采用的基本模式及定價水平也要得到市場基本認同,市場反應已趨于平穩,這種情況下才可以考慮實行“新老劃斷”,過早實行“新老劃斷”不利于市場穩定。
在對存量公司的逐步解決方面,當由試點轉向全面推開時,必須要把握兩個要點。一是試點所確定的基本原則、操作程序和監管要保持連續性,以保持市場預期的基本穩定。二是在保持試點辦法基本不變的前提下,將覆蓋面從試點企業循序漸進地推廣到面上企業。作者:新華社記者張旭東 毛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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