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權收入將征個稅 王佳芬可能需繳稅近百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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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1日 07:07 每日經濟新聞 | |||||||||
作者 張誠 NBD上海報道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一紙通知,明確了股票期權收入將納入個人所得稅征收,那非股票期權的股權激勵是否也應該按此繳稅呢? 昨日,接受記者采訪的稅務專家普遍認為,依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的精神,上市公
而稅務專家還根據有關規定計算出,對于新近獲得的市值超過200萬元的股票獎勵,光明乳業董事長兼總經理王佳芬可能要繳納稅款近100萬元。 上海國瑞稅務師事務所主任孫健表示,和股票期權類似,股票獎勵等激勵計劃也和員工在企業任職期間工作表現相關,同樣應當認定是員工的工資薪金收入。 這筆收入該如何納稅?中國稅務籌劃網CEO李記有表示,股票獎勵通常根據獎勵當日股價為收入計算基準,根據《通知》精神需一次性繳清,但一般可能有困難,可以給稅務部門打報告調整。 李記有稍加計算后稱,倘若換一個繳稅較少的算法,把這部分收入在2004年一年中進行攤銷,每月20萬元的股權收入需要繳稅近9萬元,全年12個月的繳稅總額將超過100萬元。 對于是否該如此繳稅,王佳芬本人昨天對此不予置評。 目前,中國已有60家左右的上市公司實行了管理層持股的激勵機制,比如光明乳業、廣州控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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