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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證券交易上海再變臉 慧眼識破黑市三大變種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2日 14:46 新華網

  日前,新華社播發了一篇名為《證券中介圈錢坑害投資者調查》的新聞稿,揭露了眼下非法證券交易的又一種“變臉”——非法證券中介公然向上海居民兜售所謂“擬上市股”、“擬海外上市股”。令人吃驚的是,這次騙局沒有發生在當年以“證券黑市”而聞名的蘭州或南昌,而是發生在我國股票市場的發祥地和金融中心——上海。這一現象又一次敲響了警鐘:別讓證券黑市死灰復燃!

  證券黑市的三種“變臉”

  從當年蘭州虛設股市、集資詐騙案,到江西南昌非法融資案,到如今的證券中介兜售所謂“擬上市股”、“擬海外上市股”,證券市場非法交易不斷“變臉”。

  今天看來,當年“蘭州集資詐騙案”中虛沒股市可謂膽大包天,這些詐騙者的伎倆是,用某商貿公司和咨詢服務公司的名義,以提供電腦、融資等優惠條件,誘騙投資者到該公司進行“股票交易”;但所謂的“股票交易”實際上只是在私自設立的模擬股票交易的上線機房進行,與滬深證交所根本沒有聯線。投資者的錢并未進入真實的股市進行交易,但詐騙者卻向投資者收取手續費;投資者并未得到實際融資卻要付高額利息;而詐騙公司假裝為了停止虧損強行平倉,騙得平倉收入。

  而當年江西南昌黑市案的作假手段則顯得更為隱蔽。如某公司以2.3倍融資額為誘餌,在若干證券公司設立經紀人工作間,以此使股民誤認為該公司就是證券公司。同樣是以高比例融資為誘餌,但與蘭州案不同的是,該公司是拿著騙來的錢進行與股民下單毫無關系的

  證券投資,甚至做房地產等實業投資。實質上,這就是典型的非法融資。

  餌艮下,一些黑中介又找到了新的“生財之道”,在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上做文章。前述上海一些所謂投資咨詢公司自稱有渠道買到擬上帶股,甚至擬海外上市股,以“原始股”概念吸弓f投資者;在股權轉讓價格上做文章,最后擬上市公司不予承認,拒絕辦理過戶手續,投資者拿到的近乎是一堆廢紙。

  投資者須提高辨別力

  非法證券交易為何能屢屢得逞?

  監管部門有關人士介紹,一是非法經營的方式隱蔽,欺騙性強。從事非法證券交易的公司往往以信息、投資、咨詢名義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在合法公司的外衣掩護下,非法從事證券交易。在非法交易現場,這些公司有的用衛星信號同步傳輸滬、深證交所即時行情,有的通過互聯網接收交易行情,甚至有多名熟悉股票知識的人員負責投資咨詢;同時,有的公司利用其合法外衣,在當地合法證券經營機構開設機構帳戶,制造入市交易的假象。因此,對于證券市場知識貧乏的投資者來說,具有很大的欺騙性。二是參與非法交易的客戶投機性強,識別能力差,自我保護意識弱。這些公司一般不能向客戶出具滬、深證交所合法、有效的證券交易帳戶和結算憑證,還有所謂擬上市公司股票場外交易等,這些都是明顯的違法違規做法,但是,在大量投資者中,能夠引起警覺的較少,客戶自我保護、防范的意識和措施十分薄弱。三是由于過去監管能力的不足,非法證券交易得以生存。

  以巨大的利益為誘餌,手段的非法性是證券黑市的共同點。專業人士建議,投資者要善于利用滬深證券交易所正規的交易服務,如提供股票交易交割清單查詢等;上市公司內部職工股只在早期存在過,現在的上市公司早已沒有所謂內部職工股;對于目前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的轉讓、非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等,目前還有許多灰色地帶,法律法規還不健全,作假者往往許諾巨大利益,投資者更要警惕。

  前幾年比較盛行的證券黑市,所謂的股票買賣都在公司內部運行,從未進人滬、深交易所正常交易。這些公司一般都不給客戶開設滬、深交易所股票帳戶,而是代之以公司會員卡、開戶卡、交易卡等作為非法交易憑證。客戶買賣股票的委托都在公司內部運行,由專人偽造結算單,并以傳真、電子郵件或者直接反饋給客戶,客戶資金則始終留存在公司帳戶或公司主要負責人員的帳戶上。

  專業人士特別強調,現在社會上有一種誤解,就是將三種“變臉”證券黑市與眼下處境不佳的券商聯系一起,得出的結論是券商運作不規范,證券市場問題多。而事實上,三種“變臉”證券黑市與合法券商的經紀業務、投行業務都沒有關系,而只是純粹意義上的金融詐騙,只不過是詐騙者在行騙過程中借用了證券市場的交易方式。如果將這種意義上的詐騙行為都歸結為券商和證券市場的問題,將十分不利于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多方合力重擊“變臉”黑市

  當年蘭州集資詐騙系列案共涉及14個案件,震驚全國。其中徐繼蘭因設立模擬股票交易系統,騙取123名投資者入場資金900多萬元,進行虛假股票交易,造成704萬元虧損,以集資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今年年初,另一案件的主犯王成因類似罪行,以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死刑。

  另據記者了解,以前每次出現證券非法交易行為后,雖然公安、工商、證管部門等介入部門眾多,但上當受騙的投資者經常上告無門、打官司費時費力。為了改變這一狀況,今年年初,中央有關部門發出了相關通知,規定銀監會負責非法集資的認定、查處和取締及相關的組織協調工作,人民銀行、公安部、工商總局證監會保監會等有關部門及非法集資行為發生地的地方政府密切配合銀監會開展有關工作。涉及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由銀監會負責認定、查處、取締;涉及證券期貨、保險機構的,由銀監會會同證監會、保監會以及有關部門認定、查處、取締;涉及工商企業的,由銀監會會同工商總局以及有關部門負責認定、查處、取締。非法集資機構一經銀監會宣布取締,有主管部門或者組建單位的,由主管部門或者組建單位負責清理清退債權債務及相關善后工作;沒有主管部門或者組建單位的,由所在地的地方政府負責組織清理清退債權債務及相關善后工作。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也明確表示,將繼續加強金融監管部門之間、執法部門、地方政府之間的合作辦案機制,打擊非法證券交易行為;同時,希望投資者應該加強相關證券投資知識的學習,提高警惕。

  在社會各方的合力重擊下,證券黑市的生存空間將越來越小。(記者 鐘正/中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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