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價制的本質,本是拉攏基金他們來用投資者的血汗錢為新股發行鋪路,而基金他們則在為管理層抬轎子的同時也為自己漫天討價就地撈錢。
黃湘源 /文
詢價制目前的情況,不僅令市場人士大跌眼鏡,更為尷尬的恐怕還是證監會。
證監會的詢價制醞釀了好幾個月,設想不可謂不周到,沒想到事到臨頭還是出了岔子。盡管證監會臨時抱佛腳,搞了一個“約法四章”,但是沒想到的是,家法雖嚴,還是管不住唯利是圖的機構投資者。
形成盈利模式怪圈
第三只詢價新股南京港與“洋相出盡”的華電國際和黔源電力有所不同,在第一次詢價結束之后將有一天的備案時間,證監會將利用這個時間對第一次詢價的情況進行盤查和糾正。凡被查出故意壓低或哄抬報價的詢價機構將受到行政和經濟處罰,甚至被剔除出詢價對象名單。但此舉是否能使詢價制走出就低不就高的尷尬,仍是值得懷疑的。
南京港最后確定的詢價區間為7元/股—7.42元/股之間,遠低于大多數詢價對象給出的上限,很是令人不解。如果依然不能遏制這種詢價壓低、開盤爆炒的行為,很容易形成一種特定的盈利模式怪圈,從而使本已備受詰難的詢價制陷入更大的被動。
如果說,證監會的家法管不住素有逆子之稱的券商應是意料中事,那么,證監會一手超常規培育起來的基金之類的機構投資者成為一群專吃詢價制的白眼狼,就難怪證監會搞不明白了。
問題是,盡管證監會視詢價制為市場安危之關鍵,但是那些靠吃偏食養大養肥的機構非但不會像看家狗那樣忠義護主,反而還要回過頭來咬上一口,詢價制的失敗就是他們對“父愛”的回報。
利益是機構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法,而證監會的家法之不敵私法,并非公不敵私,恰恰是因為家法在本質上也不是公法,而是一種放大了的私法的緣故。
美國是世界上公認的基金王國。但是,擁有相對成熟監管體系的美國基金行業這些年也爆出了那么多的重大丑聞,非常引人關注。美國基金整頓風暴已經開始進入制定新規則階段,其要點就是法律決不能遷就基金的利益。別人花大價錢買來的教訓應該對我們有所教益。
只有一個目的
家法最大的缺陷就是立法不公,局部的階段性的利益和偏袒某些利益團體的利益準則凌駕到了整體利益長遠利益和大多數人的利益之上,其惟一后果就是法不成法,有法同沒法一個樣。
詢價制之所以失敗,同樣不是因為它引進了國際慣例而水土不服,也不是技術上的試錯不夠到位,而是因為立法不公的緣故。證監會并不是真正從發行改革的市場化需要出發來推出詢價制的,而只是為了新股發行發不下去才不得已而推出詢價制的,其真實意圖就是寧可犧牲股價也要硬推新股發行。
作為爭取基金等機構投資者支持的交換條件,詢價制不僅限定了適合基金等機構投資者的詢價對象條件,將大多數用自有資金投資的投資者一概排斥在外,而且還把本已劃給全體流通股投資者的市值配置份額割了一大半給有幸參與詢價的對象。這樣,已經取得了類別股東表決權的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又獲得了左右新股詢價的新的權利,換言之,詢價制成了又一種表達機構意志的新的利益機制。
人們或許不應當一概否認證監會對詢價制進行規范的初衷,但是,用放大的家法來對付利益方向與其實際上是一致的機構的私法,即使再規范再嚴格也公正不到哪里去。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我國目前的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同市場意義上的真正的投資者的最大區別,就是他們玩的是別人的錢。詢價制的本質是拉攏基金他們來用投資者的血汗錢為新股發行鋪路,而基金他們則在為管理層抬轎子的同時也為自己漫天討價就地撈錢。
只要詢價制的利益機制不改變,在傷害投資者利益方面,詢價對象誰上誰下并沒有太大的差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