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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說紅利稅:分紅扣稅只是個人投資者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1日 10:35 和訊網-紅周刊

  本刊記者 趙洋

  上市公司分紅這么多年了,我們好像從來就沒有把紅利稅太當回事兒。但當分紅越來越普遍、越來越被當回事兒的時候,我們才赫然發現,分紅扣稅只是個人投資者的事兒。

  機構投資者分紅不扣稅?當這個問題被擺在個人投資者、上市公司面前時,對方的
反應是毫無懸念的吃驚與困惑。

  個人投資者:

  不知道啊,這很不公平吧

  個人投資者中有多少人知道分紅要扣20%的紅利稅,又有多少知道機構投資者不扣稅?當《紅周刊》記者帶著這個問題隨機采訪周圍的中小投資者時,得到的答案卻是如此的一致:100%的個人投資者知道分紅要扣稅,但同樣100%的個人投資者對于機構投資者不扣稅一無所知。

  “不可能吧,這樣豈不是很不公平啊!”受訪的個人投資者的第一反應多是如此,在熊市煎熬這么多年的他們,第一次聽到這樣的說法,必然會憤憤不平。 “是這樣的嗎,你沒有弄錯吧?”多數的投資者也都以這樣的口吻懷疑記者的說法,因為對他們來說,這的確有些不可思議。當然,也有見怪不怪的投資者非常無奈地表示:“個人投資者本來就處于弱勢群體地位,這種不公平太多了。”

  或許我們已經習慣了上市公司不分紅,也習慣了這么多年來分紅中的20%被扣除,但對于同樣是流通股股東,機構投資者不用扣稅卻還沒有習慣。

  上市公司:

  不太清楚,我們是按照規定做的

  對于上市公司的分紅,大多數的投資者恐怕也只是關注了具體分紅金額,卻鮮有人注意上市公司的分紅派息實施公告

  寶鋼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在2003年分紅派息實施公告(2004年6月15日)中的派息辦法是:持社會公眾股的個人股東現金紅利由本公司按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扣稅后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0.20元;持社會公眾股的機構投資者不代扣所得稅,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0.25元;國家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0.25元。

  當《紅周刊》致電寶鋼股份董事會秘書室時,公司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員說:“我們是按照國家規定這么做的。”“應該是沒有專門發過與此相關的文件。”

  中國聯通(資訊 行情 論壇)投資者關系部的一位先生同樣表示:“不光我們一家這么做的,所有上市公司都是這樣做的。”“……應該有什么規定吧,具體你可以咨詢結算公司,他們應該知道。”

  結算公司:

  紅利稅就是個人所得稅

  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對《紅周刊》解釋道:上市公司分紅時,給流通股股東的個人投資者需要扣除20%的稅,這是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針對的是個人投資者而非機構投資者。

  在具體扣稅的環節上,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只對通過結算系統委托發放股息紅利的上海地區上市公司(注冊地為上海的)代收個人所得稅,并繳納到上海市地方稅務部門,對于注冊地為異地的上市公司,由其在發放股息紅利時代扣個人所得稅,并繳納到當地稅務部門。

  國稅總局:

  都是按照所得稅法套用

  對于上市公司分紅扣稅到底有沒有具體相關規定。國稅總局所得稅綜合處的官員解釋說:“分紅都是要征收所得稅的,個人在發放環節直接代扣20%,這是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取得的分紅作為投資收益,按照企業所得稅率一般為33%交企業所得稅。機構投資者中,目前除了基金外還沒有專門的規定,機構投資者都是套用企業所得稅去做的。“

  《紅周刊》記者查閱了1990年以來國稅總局的所有規定,除了對個人股息、分紅有相應規定之外,對基金分紅扣稅也有具體說明,根據規定,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由上市公司發放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但對于其他諸多的機構投資者,如三類企業、證券公司、信托財務等,分紅時如何扣稅并沒有專門的說法。

  基金:

  存在雙重征稅問題

  在所有機構投資者中,基金是特殊的一類,上市公司給基金的分紅,同樣需要扣除20%的“個人所得稅”。

  廣發基金投資總監朱平先生告訴《紅周刊》,“由于目前國內還沒有個人財產申報制度,基金的持有人大多以個人投資者為假設,因此我們得到的分紅同樣被扣20%,并且以個人所得稅的方式。”“的確存在雙重征稅,我們的分紅是在企業交了33%的企業所得稅之后,再扣20%,等于個人股東實際交的所得稅稅率是46.4%,這明顯偏高。”

  朱平同時認為,目前是到了稅制改革的時候,減少所得稅是大趨勢,應該減稅刺激消費與投資,加大對低收入群體的補貼。同時,增加諸如能源稅等新的稅種,以利用稅收來實現產業政策。

  機構投資者:我們按照稅率孰高原則繳納

  某信托公司財務部的經理告訴《紅周刊》,機構投資者收到的分紅作為企業的投資收益,在上繳企業所得稅時,進行納稅調整,如果本公司所得稅率高于被投資上市公司稅率,則對分紅按照差額補交所得稅,相反,如果稅率相等或本公司稅率較低,則對于分紅不再交稅。

  顯然,按照這一原則,除非上市公司本身獲得稅收優惠,否則,機構投資者的分紅無需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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