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欠債務轉為國有股
本報今天消息 記者 嚴麗梅 報道:福建水泥(600802)有望成為首家將公司債務轉為股權的上市公司。該公司今日公告稱,公司董事會同意以債權轉股權方式將公司所欠中國建筑材料集團公司(下稱建材集團)的5247.479529萬元轉為公司國有股,轉股價格為2.84元/股,共轉1847.704萬股,余額1.69元以現金支付。
福建水泥表示,以上折股置換事宜需報國資委等部門批準,且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如上述轉股事宜未能獲準,董事會同意公司在確定未獲批準后五年之內向建材集團分期返還5247.479529萬元,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付利息。
公開信息表明,福建水泥與建材集團之間的這筆債務,是1998年年底福建水泥以承債式兼并原福建省順昌水泥廠而轉入的中央級“特種撥改貸”資金本息余額。2000年4月3日,財政部同意將福建水泥使用的這筆資金轉為建材集團持有的國家資本金,并由其代行出資人職能。此后,福建水泥與建材集團就“特種撥改貸”資金本息轉為資本金后如何作價折股進行了多次協商,但未能形成最終意見。2004年3月17日,建材集團將福建水泥訴至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同意以上方案。
對于上市公司這種擬將債權轉股權的“創新”,有市場人士質疑:試行債轉股將使福建水泥總股本擴增了1847.704萬股達到30129.4萬股,這將會攤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凈資產,流通股東的直接利益明顯受到影響。從另一方面看,雖然這個方案的實施可以降低企業負債,對福建水泥有積極意義,但是,如果以后上市公司都如此效法,企業的拖欠債務是否都可以照此解決,企業的經營水平如何保證?另外,這是否也是另一種形式的擴容?西南證券分析師周到就認為,福建水泥債轉股方案從本質上講就是公司以2.84元每股的價格向建材集團發行1847.704萬股國家股,用于償還5247.48萬元“特種撥改貸”本息余額,從這一點上講應屬于定向增發范疇。
福建水泥在公告中還說明,審議債轉股方案的股東大會以現場方式表決,未引入分類表決機制。對此,業內人士表示,試行債轉股屬于增加股本的重大事項,應該采用分類表決。
圖:福建水泥周K線圖
(觀宇/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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