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斥詢價對象缺乏誠信 違背誠信者將被除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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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31日 01:37 每日經濟新聞 | |||||||||
古風 NBD上海報道 針對部分詢價對象在參與華電國際詢價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證監會今日發布《關于對詢價對象參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詢價若干要求的函》,對詢價對象的報價行為提出了四項要求。
據悉,在參與華電國際詢價過程中,部分詢價對象存在兩大問題:一是報價不負責任,隨意性強。二是報價行為明顯缺乏誠信,投機心理嚴重。表現為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時的報價明顯缺乏一致性。 針對上述問題,證監會提出了四項要求:必須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報價,并對自己的報價負責,每次參與報價都應指定專人負責相關工作;必須提供明確的報價依據,不得故意壓低或抬高報價,不得隨意報價,不得通過任何形式相互串通報價;在發行人及市場未出現重大變化且詢價對象未能作出合理解釋的情況下,前后兩個階段的報價不得出現重大差異,不得有累計投標時的報價完全脫離初步詢價時的報價區間的投機行為;指定的資金、證券賬戶僅限于詢價對象自用,嚴禁通過任何形式出租、出借詢價專用賬戶。 據悉,監管部門將建立詢價對象的誠信檔案,依法對詢價對象的行為進行監管,將缺乏誠信、隨意報價、串通報價、故意抬壓價以及出租出借賬戶等誤導定價的行為記錄在案,對違背誠信原則的詢價對象將從詢價對象名單中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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