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成都晚報訊國家發改委近日公布《煤炭經營監管辦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發布的《煤炭經營管理辦法》同時廢止。《辦法》共分為六章五十二條,對從事原煤及其洗選加工產品的批發、零售及民用型煤的加工經銷等活動等煤炭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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