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投資公司經營更透明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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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9日 15:59 新民晚報 | ||||||||
首批公司須于4月底以前披露2004年報 據新華社北京1月18日專電 銀監會近日頒布《信托投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要求信托投資公司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向客戶及相關利益人披露反映其經營狀況的主要信息,如財務會計報告、各類風險管理狀況、公司治理、年度重大關聯交易及重大事項等。這一《暫行辦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首批被要求信息披露的信托投資公司須于
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一是年度報告,包括自營資產財務會計報告、信托資產管理會計報告、公司治理、經營概況、年度重大事項、重大關聯交易等信息。二是重大事項臨時報告,即對發生可能影響本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客戶和相關利益人的重大事件時,信托投資公司應當臨時發布公告予以披露。 信托投資公司要將其年度報告摘要和臨時報告刊登在銀監會指定的全國性報紙上,并將年度報告全文登載于本公司的網站上,同時將年度報告備置于公司主要營業場所供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