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保薦代表人爭奪戰大幕落下 八家歡喜四家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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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06日 03:04 第一財經日報 | |||||||||
上市“通道制”被“保薦制”正式取代 證監會更新保薦機構與保薦代表人名單 本報記者 蔡鈺 發自北京
昨日(5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更新保薦機構與保薦代表人名單,除了廣發證券、光大證券、國泰君安與華夏證券等原來67家券商與金融公司,8家新公司首次上榜。 此前,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出通知,決定2005年1月1日起廢止2001年發布的《關于證券公司推薦發行申請有關工作方案的通知》。實行近三年之久的“通道制”被正式廢止,從去年2月1日起就開始“熱身”的上市保薦人制度正式取而代之。 根據2004年2月起施行的《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規定,保薦代表人數量少于兩名的證券經營機構不得注冊為保薦機構。在合格保薦人數量相對穩定、第二批保薦人名單又尚未公布的情況下,為獲取保薦機構資格,證券公司在同業間展開了激烈的資源競爭。最新數字顯示,原來擁有15名保薦代表人的天同證券目前只剩下8名。 和去年5月公布的首批保薦機構相比,合格保薦機構從67家增加到75家,新增的8家公司為華西證券、國盛證券、中原證券、航空證券、世紀證券、民生證券、昆侖證券和信達資產管理公司。 其中,到去年5月還沒有保薦代表人的華西證券因新增9名保薦代表人而獲得保薦機構資格,其9名保薦代表人均來自國信證券、萬聯證券等其他證券公司;世紀證券的三名保薦人全部來自天同證券;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原來僅有的一名保薦人已經轉到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其他新上榜的保薦機構所新增的保薦代表人也均來自其他證券公司。 仍有7家只擁有一名保薦代表人的證券公司無法注冊成為保薦機構。和去年5月的首份保薦人名單相比,萬聯證券、太平洋證券、德恒證券與東方資產管理公司等4家公司由于原有的唯一一名保薦人“跳槽”到其他證券公司而從持有保薦代表人的機構名單中退出。 證監會5日還發布通知,進一步修訂《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將證監會對個人申請注冊登記為保薦代表人資格的投資銀行業務經歷要求修改為“具備三年以上投資銀行業務經歷,且最近一年內至少擔任過一個境內外已完成證券發行項目的項目主辦人”。原有的保薦人應為“在兩年內至少擔任過一個境內外已完成證券發行項目的保薦代表人”的規定相應廢止。 第二批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已經在去年11月28日舉行。考試成績顯示,參加考試的2230人中,有483人成績合格,合格率為21.7%。這批成績合格人員還需經過申請、登記、注冊的相關程序才能正式成為保薦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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