瀟湘水電站貌似普通商業欠款糾紛背后國資迷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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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6日 14:34 《財經時報》 | |||||||||
身兼中方公司總經理、合資公司總經理、工程總指揮,同時還擔任工程施工單位總經理的工程界怪圈,讓一家負債5130萬元的國有建筑公司在改制成私人公司后魔術般的擁有2.9億元的債權 本報記者 熊川
一個原本僅需兩年的工程項目為何拖了11年仍未完工?一個原來投資僅1.93億元的電站項目是如何被一步步放大到6.3億元?一家負債5130萬元的國有建筑公司如何在改制成私人公司后魔術般的擁有2.9億元的債權? 湖南首家中外合資電站最近因股權糾紛被眾多媒體聚焦。12月中旬,《財經時報》在湖南調查時卻發現,除股權糾紛外,這家中外合資電站還爆出巨額國有資產流失丑聞。 貌似普通商業欠款糾紛的背后 瀟湘水電站位于湖南永州,永州除廣為人知的柳宗元所著《永州八記》、“產異蛇”外,瀟水和湘水交匯的瀟湘源頭還擁有豐富的水利資源。 1993年,永州政府與港商成立合資的湖南瀟湘綜合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瀟湘公司)開發瀟湘水電站。時間過去11年,不但水電站未完工,在2004年4月,承建該工程的永州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州建設公司)還在湖南高院將瀟湘公司告上法庭,狀告其拖欠工程款1.67億元(后又增加到2.9億元)。 這看似一起普通的商業欠款糾紛。令人驚奇的事情卻在后面。 在永州建設公司起訴后半年,2004年11月,永州市國資管理部門也在湖南高院提出訴訟請求:基于此案原告永州建設公司訴訟請求的工程欠款屬于國有資產,應由永州市冷水灘區國資管理部門主張權利。 同時,永州市地方政府在一次常務會議上做出決議,永州建設公司涉嫌在改制中隱瞞屬于國有資產的應收賬款,必須重新清算。決議中說,“改制前永州建設公司屬全民所有制企業,產生效益也屬國有資產”,會議要求盡快組織清算小組,對改制前的永州建設公司進行清產核資。工程欠款為何變成國有資產? 此前,永州建設公司負責人向數家媒體和中央公開反映,港商未完全履行合同規定的出資義務,大部分工程款來自銀行貸款、國債等,而現在港商依然占據了當時合同規定的72%的股權。在這一過程中,國有資產出現重大流失。 胡子工程 今年初,國家水利部稽查辦主任張嚴民率五人稽查組在瀟湘水電站經過數日考察,提交了一份措詞嚴厲的工程質量報告。報告稱,瀟湘水電站“內部管理機制失控,建設資金籌措困難,財務管理混亂,部分資金使用嚴重違規,使工程一度處于長時間停工狀態,被國家審計總署定為胡子工程(刮了又長,無法結束)”。 水利部專家在調研中還發現情況“比想像的要復雜,令人感到痛心”、“工程施工方式簡直是1958年大躍進式的搞法,存在嚴重質量隱患”。 12月16日,記者來到工程現場,隨處可見未完工的斷垣殘壁:已建幾層又被取消的職工大樓、停工已久的水上娛樂中心、建到一半又廢棄的大橋橋墩、淹沒在草叢中無法使用的公路…… 記者找到瀟湘公司中方負責工程的副總經理李有望,李表示,電站四臺機組目前已有兩臺投入運行,他強調,記者看到的廢棄項目與水電站的主體發電工程無關。 按照常規,電站的真正主體只有大壩、廠房、輸電站、船閘四部分,但后來出現的大量附加項目耗費了本應集中在電站主體上使用的工程資金和人力,這是工程一拖11年無法完工的最大原因。 水利部報告還指出,大壩設計水位97米,但工程質量存在嚴重隱患,無法達到預定蓄水目標。在水利部專家看來,工程一拖11年的另一主要原因是工程管理體制有嚴重缺陷。 工程管理的怪圈 《財經時報》在調查中還發現,瀟湘水電站混亂的工程管理體制令人不解。 1992年下半年,港商陳勛等人的集盛公司與永州地方政府達成合資協議,為與港方合作并同時行使國有資產管理職能,永州地方政府成立了與之對應的中方母公司宋家洲綜合開發總公司(以下簡稱宋家洲公司),公司負責人由時任永州主管城建的副市長胡會元兼任。 1993年2月,集盛公司與宋家洲公司成立瀟湘公司,職責是全面負責水電站的建設和運營,集盛公司持股75%,宋家洲公司持股25%。 1992年9月,為承包水電站工程項目,永州地方政府成立國有的永州建設總公司,時任副市長胡會元兼任該公司總經理。1993年1月,胡會元再被任命為湖南瀟湘水電工程指揮部的指揮長。 在胡會元的要求下,瀟湘水電站的工程項目由永州建設總公司承包。1994年10月,胡會元又擔任瀟湘公司總經理、副董事長。至此,一個工程界公認的怪圈出現:胡會元擔任中方公司總經理,兼任合資公司總經理、工程總指揮,還擔任工程施工單位總經理。簡言之,胡會元既是發包商、承包商,還是政府公務員。 為什么合資公司董事會會同意一人身兼數職這種明顯容易不利于工程資金管理和工程監理的安排?在位于大壩上的水電站辦公樓里,記者找到瀟湘公司財務總監李光春。李透露,陳勛與胡會元關系一直不錯,雖然后來港方看到工期越拖越長,一度想退出,但由于已經投入大量資金,加上地方政府領導出面挽留,港方只好作罷 。 工程預算惡性膨脹 工程越拖越長,使用的資金也越來越多。1992年6月,永州地方政府為對此項目進行招商,特意下發文件,將總投資框定在2.35億元。同年8月,在與港商接觸后,地方政府將概算框定在1.93億元,次年5月,雙方正式簽訂合同。 三個月后,身兼多職的胡會元將概算增加到3.59億元,相關報告隨后獲湖南水利廳批準。此前,水利廳已認同1.93億元的投資額。 1995年,胡會元又要求概算增加到4.5億元,這一概算也得到湖南省水利廳認可。2000年6月,胡會元在董事會上再次提出,將工程概算增加到6.3億元。 工程造價不斷增加,但電站在施工8年后,原來設計的四臺機組無一臺完工。至此,港商意識到問題嚴重,董事會否決了6.3億元的概算提議,并于2002年9月免去胡會元瀟湘公司總經理職務。 胡會元認為,工程拖了11年的原因歸結于港方資金不到位,在舉報材料中,胡強調港方應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李光春認為,水電站遲遲不能發電對中港雙方出資人都沒有任何好處,瀟湘公司也無法償還各種貸款,但作為項目建設方的永州建設公司卻得到了實惠。 “這就是所謂不發電效應,只要工程還在繼續,永州建設公司就有錢賺。”一位參與項目多年的工程師指出。目前,瀟湘水電站工程四臺機組只有兩臺投入使用,一年收益約4000萬 。 國有資產流到哪了 對港方公司資金不到位的說法,港方律師謝平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截止1995年3月,港商就出資1.1億元,當年10月,達1.29億元,港商出資已超出二期合約要求的8000萬元出資額,多出的4000多萬元應算債權型投資。 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書,電站預算總投資額由港方全部承擔,一旦超支,超支部分由港方負責籌措,超支部分本息由合資公司共同承擔。 李光春算了一筆賬,以合資公司名義在香港、內地銀行和國債等方面的借款超過3億元,這些債務完全由合資公司承擔。 除欠銀行大量貸款外,按照胡會元的訴訟請求,合資公司還應付給永州建設總公司2.9億元工程款。2.9億元的訴訟請求如果成立,胡會元將由前任副市長轉為億萬富豪。原本屬于國有永州建設總公司的2.9億元為何會到胡會元私人手中? 永州市冷水灘區政府的資料顯示,2000年1月,永州建設總公司向地方政府遞交了《關于申請脫鉤的報告》。半個月后,地方建委批示“你公司自成立以來,政府一直沒有投入資金,無須清算、審計”,同意改制。同年,永州建設總公司脫鉤改制為永州建設公司,胡會元、其女胡秋玲、外甥謝愛堂等自然人為股東。 改制前,胡會元簽署了《湖南黨政機關與所辦經濟實體基本調查》,在這份對企業資產的調查表格中,胡對永州建設公司后來訴訟主張的2.9億元債權只字未提。相反,登記了5130萬元的負債。 通過法院向瀟湘公司“討債”方使得永州地方國資部門突然發現這家改制時負債累累的公司居然有2.9億元的債權。 隨后,永州地方政府常務會決議,“2000年,區政府根據當時永州市建設總公司提供的一份隱瞞事實真相的請示,未需清產核資,不符合法律規定”。同時要求對永州建設公司進行清算。 負責牽頭清算小組工作的唐翻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改制是必要的,這也是當時國家要求政府所辦經濟實體脫鉤的要求,但未經任何審計就讓一家擁有數億元債權的公司無償改制為私人所有,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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