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唐套現浪潮軟件欲參與其配股 此操作可能違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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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6日 08:06 每日經濟新聞 | ||||||||
律師認為,如此操作可能違反證券法有關規定 薄繼東 NBD 上海報道 浪潮軟件(資訊 行情 論壇)配股繳款期進入到最后關頭,漢唐證券卻突然大量減持浪潮軟件。浪潮軟件昨日發布公告稱,12月13日和14日,漢唐證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
興業證券余峰指出,三季度報告顯示,漢唐證券共持有浪潮軟件流通股4401.0491萬股,占該股總股本的26.64%,流通股本的64.06%。按照此次浪潮軟件每10股配3股、每股配股價格8.35元的配股計劃,漢唐證券如足額配股的話,需要動用約1.1億元的資金。而"湊巧"的是,根據12月13日和14日浪潮軟件股價來推算,其拋出的858.4065萬股可套現1億多元,剛好滿足此次配股繳款的需要。 此前,市場認為,面對浪潮軟件的配股,漢唐證券處于兩難境地:如果不參加配股,手中的所有流通股都將面臨股票市值損失的風險;如果參與配股,依照漢唐證券目前的實力,實在難以拿出這么多錢。余峰表示,漢唐證券拋出相應數量的老股票來換取配售的股票不失為一種明智的辦法。 不過,上述操作在法律上可能存在一定的障礙。 《證券法》明確規定:持有公司發行在外股份百分之五的股東,將其所持有的該公司股票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該股東所得收益。 京都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副主任律師王眾指出,從浪潮軟件半年報和三季報披露的大股東持股情況來分析,漢唐證券是在今年6月30日到9月30日這個時間段里,"買入"浪潮軟件超過總股本5%股份的,拋售時間又恰恰在"6個月"內,這樣一來,就牽涉到買賣股票"所得收益"歸浪潮軟件公司所有的問題。不僅如此,漢唐證券此次拋售股票獲得的現金是否能參與浪潮軟件的配售,也是一個大問題,因為,配股繳款日的最后期限是12月16日。 二級市場走勢顯示,今年6月30日到9月30日這個時間段里,浪潮軟件共有2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于11.30元,即漢唐證券減持日該股的最低成交價。也就是說,假如漢唐證券是在這25個交易日里購買的浪潮軟件股票,就完全有可能在減持股份時獲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