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宏生百萬現金保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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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3日 11:23 新快報 | ||||||||
新快報訊(記者 劉燕紅 肖偉華)記者從香港廉政公署新聞處獲悉,被廉署拘捕的創維集團董事局主席黃宏生,昨天上午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簡達仁決定將案件押后至明年3月2日再提堂。此外,黃宏生、黃培升分別以100萬港元現金保釋,但在明年提堂前不準離港。 被指控犯有“串謀偷竊罪”
昨天下午,記者從廉署新聞處獲知,這次黃宏生、黃培升兄弟被指控犯有“串謀偷竊罪”,起訴人是廉政公署調查主任丁家倫。兩人昨雖提堂,但暫時毋須答辯。 東區法院的審判記錄顯示,黃宏生和黃培升于2000年11月1日-2003年4月25日期間,在香港與羅玉英(黃的母親)一起串謀偷竊一項“據法權產”,即匯豐銀行欠創維數碼控股有限公司一筆4837.8萬多港元的錢款,而這筆款項是“創維數碼”的財產。 香港廉政公署表示,黃氏兄弟是通過盜竊9張通過“創維數碼”銀行戶口簽發的支票實施犯罪行為的。 不排除對兩人加訴其他罪名 根據香港法律規定,嫌疑犯保釋外出后,必須交出所有旅游證件、不準離開香港,也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除了黃氏兄弟外,香港廉政公署在11月30日和12月1日的行動中還拘捕了其他13名有關人士,這13個人均向廉政公署繳納了保釋金而獲準離開。 廉政公署的官員表示,有關該案件的調查目前仍在進行之中。他們將根據調查結果采取下一步行動,也不排除今后再以其他罪名起訴黃氏兄弟,或者起訴其他人士的可能性。 廉署表示需要時間來取證 廉政公署新聞處的新聞發言人之一莫嶺文女士在接受本報記者電話采訪時稱,裁判官簡達仁將案件押后至明年3月2日再提堂時因為這個案子目前還在調查中,仍需要時間來取證。這是法官根據案情來決定的。按照香港的法律規定,控方是香港律政司,控方和疑犯雙方都有權要求推遲提堂,最終是由法官來判定是否需要推遲提堂。 莫嶺文稱,由于有關黃宏生涉嫌盜取公司資金逾4800萬元這個案件目前還沒有結束,因此,新聞處也不能過多地披露案件詳細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