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宏生以百萬港元獲保釋 于明年3月2日正式開審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3日 09:13 晶報 | ||||||||
□“創維事件”后續報道 新華社香港12月2日電(記者鄭曉舟王健平)“創維數碼”主席黃宏生和其胞弟黃培升2日上午在香港法庭出庭,并分別以100萬港元現金保釋。有關案件將于明年3月2日正式開庭審理。
黃宏生、黃培升兄弟被指控犯有“串謀偷竊罪”,起訴人是廉政公署調查主任丁家倫。東區法院的審判記錄顯示,黃宏生和黃培升于2000年11月1日至2003年4月25日期間,在香港與羅玉英(黃的母親)一起串謀偷竊一項“據法權產”,即匯豐銀行欠創維數碼控股有限公司一筆4837.8萬多港元的錢款,而這筆款項是“創維數碼”的財產。 香港廉政公署表示,黃氏兄弟是通過盜竊9張通過“創維數碼”銀行戶口簽發的支票實施犯罪行為的。 根據香港法律規定,嫌疑犯保釋外出后,必須交出所有旅游證件、不準離開香港,也不得騷擾控方證人。除了黃氏兄弟外,香港廉政公署在11月30日和12月1日的行動中還拘捕了其他13名有關人士。這13個人均向廉政公署繳納了保釋金而獲準離開。 廉政公署的官員表示,有關該案件的調查目前仍在進行之中。他們將根據調查結果采取下一步行動,也不排除今后再以其他罪名起訴黃氏兄弟,或者起訴其他人士的可能性。 資料顯示,單在過去兩年內,香港已有超過10家上市公司因主席涉及不法詐騙等原因而遭停牌或清盤。“創維數碼”的股票已經于30日被香港交易所勒令停牌。而原定于30日下午舉行的中期業績發布會也被取消。 律師解讀 廣東東方金源律師事務所徐靜律師:黃宏生涉嫌經濟犯罪,對社會安全不構成嚴重危害,故法官予以批準保釋。但保釋只是一種羈押的手段,并不影響日后的量刑,更不代表將獲得輕判。徐靜指出,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如果黃宏生被定罪入獄,創維需另定董事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