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宏生案啟示:監管層為法律放縱付代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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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3日 08:31 中華工商時報 | ||||||||
水皮雜談 香港廉政公署的辦事效率高、透明度也高,抓了黃宏生兩天,新聞發布會開了兩次,第一次宣布抓人,第二次宣布起訴。 “虎山行”的行動的確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黃宏生的罪名,大陸的同胞并不熟悉。在一般的投資者眼中,4800萬對于黃宏生而言并不是一個足以使他犯罪的數字,問題出在哪里?問題出在盜取。 什么叫盜取?說白了就是不言自取,就是偷。如果一個小偷的犯罪數額達到4800萬港幣,那么等待他的肯定是一個“犯罪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的指控,判死刑是完全可能的。 黃宏生犯案受影響的不但是他個人,還有創維集團。創維高層集體亮相的時候稱,創維尊重香港聯交所的執法程序和調查過程,同時又指出,創維是一個公眾公司,大股東擁有一定的權益,同時這個公司也為全體員工所有,為深圳所有,為國家所有,希望社會各界能有公正評價。還指出香港創維只是集團的一個控股公司,和集團應有區別。 創維高層的努力顯然是想和黃老板劃清界線,保衛創維的生存。無意之中,創維高層點出了黃宏生案的另一個實質,那就是究竟什么是公眾公司。 公眾公司和私營企業最大的區別就是,作為一個股份制公司,大股東再大也只是一個股東;大股東再大,公司的資產也不歸大股東所有而是歸所有股東所有。公司的資產更不以股東份額的大小可以由大股東支配。如果支配了,就等于把自己的手伸到了別人的口袋里。對于把自己的手伸到別人口袋里的行為,譴責管用嗎? 有關統計表明,自2001年4月以來,共有61家上海證交所的上市公司受到77次公開譴責,涉及的董事、監事和高管共有477人(次),如果加上沒有公開的內部批評和談話,那么數量就更為驚人。一個尷尬的現象也就隨之而來,公開譴責的公司和高管越來越多,次數越來越頻繁,而譴責的效果卻越來越差,不但當事人不以為恥,就是管理層也力不從心,執法的權威受到極大的挑戰和戲弄。 濟南輕騎和輕騎的董事長張家嶺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濟南輕騎當年號稱績優股,曾經在市場中扮演過黑馬奔騰的角色,證監會的調查結果表明,濟南輕騎的董事長和高管扮演的就是“騎手”的角色。張家嶺受到了證監會行政處罰最嚴厲的制裁,被宣布成為中國股市第一批禁入者之一,并且被剝奪了上市公司董事長的資格。但是事實證明,這種所謂的制裁對于張董事長而言無異于廢紙一張,濟南輕騎最終被以張家嶺為董事長的集團公司徹底掏空、拖垮,形成34億元的巨額虧損,導致暫停上市、被迫破產、沒人重組的悲慘結局。 張家嶺的禁入就好像足球隊的主教練被罰上了主席臺,在移動通訊如此發達的今天,這種傳統的處罰等于給了主教練一個更開闊的視線遙控指揮,不是自欺欺人又是什么呢? 在“球市、樓市和股市有什么共性?”的雜談中,水皮曾經提到“法律放縱”的概念。很久以來,大家一直有一個建議,就是希望中國證監會能夠擁有像美國證監會那樣的司法調查權和執行權,不然資本市場的情勢千變萬化,取證和保全很難落實。證監會、央行、保監會的聯席會議解決了一個銀行查賬的問題,證監會和公安部的合作解決了證券犯罪的稽查問題。那么針對公眾公司內部的犯罪行為又該如何授權呢? 這是一個法律問題。 還是一個觀念的問題。 媒體報道稱,深圳證監局為了遏制上市公司的不規范行為,亮出多個“殺手锏”對其進行強制監管。 深圳證監局認為目前上市公司存在四方面的問題:一是公司治理存在問題,如大股東及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二是信息披露存在重大誤導性陳述;三是隨意變更募集資金動向;四是財務管理和會計方面。對此,深圳證監局提出八項要求:一是積極解決大股東占用資金問題及違規擔保。二是上市公司要積極解決產權代表報告制度問題。三是高度重視公司章程的修訂和執行。四是維護股東大會權威。五是加強董事會建設。六是上市公司董事要誠信守法。七是嚴格信息披露。八是嚴格執行會計規范。 深圳證監局的規定不算少,表態也非常堅決,但是如果上市公司“抗命”會怎么樣呢?深圳證監局又有什么辦法? 深圳證監局稱有四項強制性監管對策。 一是強制信息披露,對于所有不規范行為將強制專項披露。披露該行為的因由背景、詳細內容、全部過程,對中小投資者利益的影響和對公司損益的影響。 二是通報批評。通過批評,表明監管者的立場,警告違規者,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 三是健全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控股股東的誠信檔案和建立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污點登記手冊。對于上市公司、高管及控股股東的不規范行為,將分門別類記入污點登記手冊,并把誠信檔案和污點登記作為日后監管的參考。 四是對凡是在誠信檔案中有不良記錄的上市公司提出的融資、重組或其他申請事項,將以治理結構不完善和誠信記錄不良為由,一律出具否定意見,并不接受任何改正的承諾。 深圳證監局的所謂強制性對策在水皮看來與其說是懲治不如說是姿態。什么姿態?和違規上市公司不合作的姿態。老話講“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深圳證監局的姿態實際上就是一種對被監管者無能為力而獨善其身的姿態,證監局獨善其身了,被亂弄的上市公司怎么辦?中小股東怎么辦? “君子喻以理,小人喻以利”,深圳證監局最大的誤區就是把小人當君子,把罪犯當良民,什么通報批評,什么污點記錄,什么誠信檔案,哪一個犯罪分子會把這些清規戒律當回事,他腦子中有這個概念還會犯罪嗎? 券商挪用客戶保證金是中國股市談論了10年的話題,談論的結果是不但沒有減少,而且變成了全局的災難。這里面同樣存在一個怎么看待問題性質的問題。是券商的管理失誤還是犯罪?如果是犯罪,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寬容?如果沒有這種寬容,挪用客戶保證金又何以會越演越烈。到今天需要國家財政來補這個多達600億的巨大缺口?有權威人士稱,經央行、證監會、財政部商定的解決方案是從2005年1月1日起,證券公司必須實行自營與客戶賬戶分戶管理,客戶保證金必須全部到位,不足部分必須用資本金補足,剩余的缺口由財政部補。 最高人民檢察院最近宣布將在第一時間介入重大事故和重大事件的檢查組以掌握第一手公訴資料,造成600億缺口的券商挪用問題已經夠得上重大損失的條件,統籌解決方案中應該有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