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宏
中國的新股發行審核制度近期面臨一場信心危機。
危機的起源在于一位名叫王小石的證監會干部。這位40多歲的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副處長,于日前被檢察機關帶走協助調查。帶走的原因據稱是其在為企業上市“過會”提供信
息協助(當然包括同時獲取了利益)。
而一場對于新股發行審核制度的質疑風潮也由此而起。大量的相關情況從不同的渠道被挖了出來,從王小石其人其事,到“涉嫌”的上市公司,乃至發行審核過程的來龍去脈都被披露了出來。甚至有人開始提出取消發行審核制度和發審委,理由是“該由市場自行管理的最好留給市場”。
市場對于新股的發行和審核詬病已久,因此有此說并不奇怪。但是取消它的理由———該市場自行管理的留給市場,則明顯有商榷的必要。
首先,新股的發行和審核是否屬于“市場自行管理”就大有疑問。發行股票當然是件市場化的事情,但這與發行審核應該“自行管理”沒有邏輯上的必然。在一個明顯有利于發行方的證券市場里,如果讓發行人和它的承銷商“自行管理”,那顯然要出大問題。而如果讓市場的各方面都來參與自行的管理,這審核的效率恐怕也慢得可以。
其次,怎樣“留給市場”也大成問題。審核的權力究竟應該留給股市中的一級市場還是二級市場,應該留給這些市場的哪一方?又讓誰來代表這個市場?誰又能保證這一方代表能夠表達市場的總體意志,而不是成為某一個群體或利益集團的代言人?
或者“取消派”的意思其實是,徹底取消新股材料的審核,敞開新股發行,能發的都發?
但這顯然不是個理性的選擇;仡欀袊善笔袌龅臍v史可以發現,對于新股發行的審核,最大的問題是尺度太松而不是太緊。過于寬松的尺度給一大堆東拼西湊的垃圾股,一批批上市當年就變臉的“包裝股”放了行。
而王小石案之所以引發關注,也主要在其行為后果惡劣———讓不合條件的公司上市發行新股,可能給市場造成大量后患。
因此,對于新股的發行審核制度應該加強而不是削弱,應該改革而不是取消;庑鹿蓪徍酥贫戎写嬖诘膯栴},不能一廢了之。讓這個制度更公開、更公平、更有效才是改革的方向。當然,同時對有關監管機構的權力進行限制、加以監督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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