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培科:畸形證券發審制度亟待解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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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8日 11:51 深圳商報 | ||||||||
蘇培科 從目前證券“發審”暴露出的問題來看,其根源是監管者將裁判員和運動員的雙重身份混合使用,加上不透明的“發審”表決機制,導致上市公司“圈錢”者頻頻出現。 我國證券“發審”體制的弊端由來已久,但自7月份中小板里的個別公司違規事件爆
近日,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發審委工作處副處長王小石被北京西城區檢察院帶走的消息就是最好佐證。因為王小石任職在證監會的部門頗為重要,和證券“發審”息息相關。 “身兼要職”的王小石出賣發審委員名單,最終讓擬上市公司在發審過程中暢通無阻。又有誰知道在我國1600多家上市公司的發審環節中,像這樣的事情究竟還有多少呢? 只能說,王小石出事只是揭開了證券“發審”制度“潛規則”的黑幕一角。因為,目前上市公司頻頻爆發問題,“一年贏、兩年虧、三年ST”的情形已經成為普遍現象,所以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前包裝利潤、疏通發審委員、蒙混過關,進行肆意“圈錢”者應該大有人在。 近幾年來我國的證券市場一直低迷不堪,除了國有股、股權分置等股市自身問題外,更重要的是像銀廣夏陷阱、藍田黑洞等諸多問題公司的出現,以及其他質量低劣、處于垂死邊緣而尚未揭露的上市公司充斥了整個市場的投資環境,讓投資者總感到公司上市就是“圈錢”。 這些都是畸形化的證券“發審”體制和高價發行、“低成本”違規的原因所導致。因此在目前除了加強采取市價發行的詢價制和加大上市公司違規懲罰的成本外,畸形化的證券“發審”體制也應該立即改變。 而解決問題的根本就是將監管者監督和“發審”的雙重職能分開。證監會作為中國證券市場的最高監管機構,如果再直接決定微觀層面誰能上市的問題,等于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這樣的雙重身份下,能有什么公信力可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