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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頻遭訴訟 赴美上市公司應當如何轉嫁風險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4日 16:51 中國經營報

  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不久的空中網最近因信息披露問題而面臨美國股民的集體訴訟。此前網易中國人壽等赴美上市企業也發生過類似訴訟,時至今日仍未了結。據業內人士估算,僅中國人壽一家就有可能被索賠幾千萬美元。

  而讓這些事件的主角——公司高管深感委屈的是,他們當中的一些人,其實是因為非自身的原因而在美國成為被告。法律環境的不同,使海外上市中國企業的管理層責任風險解
決受到關注。

  在美國,為了避免或減少股民訴訟帶來的經濟損失,有97%的上市公司通過購買董事及高級職員責任保險?以下簡稱“D&O保險”?來轉嫁風險。

  D&O轉嫁風險減少損失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赴美國上市,但由于對美國信息披露規則了解甚少,被股民訴訟案頻頻出現。

  最近,剛剛登陸納斯達克不久的空中網,由于上市時隱瞞了中國移對包括其在內的中國22家全網SP作出的處罰決定,而將面臨美國投資者的集體訴訟。

  兩年半前曾被處以賠償的網易公司在今年又被美國證監會調查,面臨再度被處罰的可能。這次調查是兩年半前美國小股東起訴事件的一個后續,當年網易因修改其2000年全年財報而被判賠償中小投資者435萬美元。

  備受關注的美國股民集體訴訟中國人壽及其五位高管、董事一案,至今仍在處理過程中。如果尋求庭外和解,中國人壽將必須支付高額賠款。據了解,在美國,索賠金額的計算方法一般是:將第一天的收盤價與隱瞞未公布的消息發布后那天的股價的差額,乘以在美國發行的股數,這一數額的20%~30%即為索賠總金額。由此業內人士估算,中國人壽可能支付的索賠金額約是4000萬美元~6000萬美元。

  在美國,中小股民通過集體訴訟這種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利益的意識非常強。據美國國家經濟研究協會高級副總裁Fred Dunbar稱,1995年以來的近10年,除去影響巨大的山登公司證券集體訴訟案(和解金額為2.8億美元)的因素,美國平均每起證券集體訴訟案的和解金額為1650萬美元。因此,D  &O責任保險被美國的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層廣泛運用,目的是將責任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

  業內人士稱,有部分赴美上市的中國企業是購買了D&O保險的,但為了避免更容易招來訴訟,投保公司和保險公司雙方都會對此嚴格保密,投保公司幾乎不會披露自己是否購買D&O保險。

  美逾9成上市公司投保

  D&O責任保險在西方尤其是美國屬于非常成熟的險種,已經歷70多年的發展。最近幾年,美國環球電訊、安然、歐洲的帕瑪拉特等公司的高管丑聞,不僅使這些商業巨人付出了昂貴代價,許多專門承保D&O保險的保險公司也損失慘重。

  2003年,美國環球電訊被美國俄亥俄州公務員退休基金和俄亥俄州教師退休基金,聯合一個由其他股東組成的團體,提起兩起訴訟,指控該公司虛增收入。最終結果是,環球電訊的創始人蓋利.溫尼克和其他前管理人士以及董事同意向一個投資者團體支付總額為3.25億美元的現金,以和解兩樁集體訴訟。環球電訊這筆巨額和解費主要來源于保險公司。

  盡管此類訴訟令承保的保險公司損失慘重,但正是由于訴訟頻頻引起了上市公司對管理層責任風險解決更加普遍的重視,對于D&O責任保險的需求也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2003年,全球最大的咨詢公司之一,美國Tillinghast-Towers Perrin公司的調查報告顯示,97%的美國上市公司都購買了D&O保險。

  伴隨著大量針對美國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責任訴訟,美國D&O責任保險的保費及續保保費也不斷上升,2002年一度上升了20%~50%不等。

  D&O保險不僅可減免被保人在履行法律責任時的經濟負擔,可以代其支付應訴的法律費用,還可以幫助有關董事或高級職員加速處理糾紛。在購買過程中保險公司對公司治理的關注與風險評估也有助公司了解管理風險,保險公司還會對受保企業經營中不足夠的地方提出建議。

  在美國,許多企業管理人員甚至把公司是否投保重大責任保險作為其任職大公司董事的前提條件,以避免自己因非自身原因而成為訴訟對象。

  據記者了解,目前D&O責任保險在中國國內的銷售情況并不理想。這一方面因為推廣的時間不長?另一方面也與法律環境、訴訟習慣、D&O的索賠嚴重程度和頻發度與國外不同有關。

  相比美國層出不窮的證券訴訟案,目前中國僅約有數十家公司被提起證券索賠訴訟,且大部分案件還在審理中。因此中國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管人員,普遍并不具備與美國同行一樣高的風險意識。

  名詞解釋

  D&O責任保險主要是保障公司的管理人員在履行其職務時的行為所延伸的民事賠償責任。保障范圍包括抗辯費用、和解金以及法院判決金。在投保公司的要求下,D&O還可擴展承保公司法人被股東提起的證券索賠或員工提起雇傭行為的索賠。

  在國外,還有一種與D&O保險相配合的獨立險種,叫IPO保險。IPO保險提供給那些準備上市的機構、其董事和高管,專門保障因為在上市招股書中出現錯誤、疏忽、遺漏而帶來的股民和監管訴訟風險。產品的追索期可以長達上市后數年。與D&O保險不同,IPO保險可以計入上市成本。由于只買一次就有數年保障,也可以節約大筆保費。

  作者:羅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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