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層心意已決 投資者對高危券商應保持高警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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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5日 11:18 和訊網-紅周刊 | ||||||||
一份因被刻意低調處理而頗顯神秘的《解釋》于本周一被“悄悄”公布,據說這既是管理層未來處理德隆類事件的“指引”,也是為擬議中的“券商破產辦法”投石問路。 節后短短兩周,關乎券商存亡大計的政策幾乎天天占據媒體頭條。有人說,目前130家券商只有7、80家能夠繼續生存,而網上,正流傳著一份經過風險分級的60余家的券商名單。 煞費苦心的管理層周二打出“政策組合拳”,頒布“修改證券公司債券管理辦法”的“特大利好”,對沖《解釋》引發的恐慌,但積弱的市場永遠視利好為“虛”,利空為“實”。 不管股市如何飄搖,管理層心意已決,開始解決中國股市的“結構性危機”,而著手點非券商莫屬。投資者當對“高危券商”可能發生的連續倒閉保持高度警醒——無論有多少利好,資金鏈一旦斷裂都將是致命的。 《解釋》實為破產原則 本周一,一份《有關部門就收購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公告作出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的《新華社》通稿出現在主流證券媒體并不顯眼的位置上。 這份有些神秘、有點讓人摸不著頭腦的《解釋》顯然被刻意低調處理,雖然在當天未引起太多人的關注,但其重要性與隱含的意義卻不容忽視。 本刊記者 趙 洋 源自德隆 說此《解釋》讓普通投資者摸不著頭腦,是因為該解釋既非公告又非政府部門的規定,而“有關部門”的說法也是十分少見。市場人士認為,這應該是在國務院牽頭下,央行、財政部、證監會、銀監會等幾個部門合作的“政策”。 據《紅周刊》了解,此解釋其實源自監管部門對德隆的處理方案。就在《解釋》于《人民日報》刊發當天(10月17日),解釋中所稱的“一些被處置的金融機構的收購公告”同時出現在《新疆日報》第3版上。 這份由中國銀監會新疆監管局刊發的《關于金新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債權收購公告》,旨在解決已于2004年8月29日停業整頓的金新信托的個人債權收購問題。 金新信托為德隆旗下金融機構旗艦,而始自上半年的“德隆事件”牽扯出券商、信托等金融機構的眾多隱患,所牽涉的巨額資金顯然震動了金融高層。 證監會于十一期間,緊急召集各地監管機構到京開會,布置摸底券商資產管理業務及挪用客戶保證金情況,并宣布于9月30日停止所有券商的集合委托理財、三方監管委托理財等、暫停個人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等。據悉,這一緊急會議是“高層震怒”的結果。 破產原則 本周,閩發證券被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托管的消息得以證實,而此前新華證券、鞍山證券等早已被關閉,德隆旗下的3家證券公司和漢唐證券也相繼被國有資產管理公司托管。 但被關閉或托管的券商、信托公司大量的債務如何處理,始終是一個未解的難題。 此前,坊間一直盛傳管理層將出臺“券商破產辦法”。該次《解釋》的本質就是金融機構破產處理原則,根據《解釋》中透露的意思,市場人士推測這一處理德隆的原則將通用于券商、信托公司甚至銀行等金融機構,并將成為此后一段時間內的處理范本。 “這樣低調處理可謂用心良苦。”市場人士如是說。“管理層顯然規避了‘破產’這個容易引起恐慌的字眼,但這一原則的出臺,恰恰意味著違規券商將加速進入破產清理的程序。” 解讀《解釋》 如果此《解釋》成為未來券商的破產原則,那么根據此“規定”,受到保護的只有個人債權與客戶保證金,而機構債權將“按照市場原則解決”。 “這一解釋的重要性在于,它只是針對個人、投資者,而不考慮機構委托給券商或其他金融機構的理財資產。委托資金數量相當龐大的機構投資者將走向市場化解決的道路,而這一條路顯然遠不及國家收購優惠。”某券商研究人員稱。 按照市場流行說法,目前券商委托理財資金高達2000億元,其中個人機構投資者的比例到底是多少?如果大部分是個人資金,那么一旦進入收購程序,國家財政如何承受其重;而如果個人資金較少,那么失去保護而處于恐慌之中的機構,一旦確認資金損失,證券市場又如何能承受其重? “機構們顯然是恐慌的,近期加緊追討的跡象非常明顯,盤面對此早有反應。”一位市場人士對記者說。 當然,管理層一直倡導的“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在此《解釋》中得到很好體現。以債權金額10萬元為界,高于10萬的按照9折收購,低于10萬的享受全額收購。 其實,即使是9折收購,對投資者來說,不啻為“相當優惠”的方案。但《解釋》中,并未對債權金額確認做出應有的詳細解釋,而“債權金額確認”無疑是收購的核心。 核心:債權金額確認 翻閱17日《新疆日報》刊登的《關于金新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債權收購公告》,可以清楚地看到“個人債權金額確認標準”,而這正是《解釋》中沒有解釋的重點。 按照銀監會新疆監管局的公告,對于“權屬不清晰或被挪用的信托財產和委托理財”的確認標準是:指定投資于具體的可流通有價證券的,債權金額按被指定的有價證券在金新信托被停業整頓日的收盤價的虛擬還原市值計算;沒有指定具體投資品的,債權金額按合同本金計算。 這個確認標準意味著,只有那些將錢“完全”交給金融機構打理的個人債權,才能得到合同本金全額或9折的收購。相反,那些當初“限制”券商或信托公司投資方向的資金,將只能被按照收盤價計算的市值的全額或9折收購。 證券市場已經連續熊市多年,相信委托理財資金持有的股票同樣虧損累累,若是按照“收盤價虛擬市值”計算,投資者最后能收回的資金將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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