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證監會雪中送炭 放閘券商融資須防償債風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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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0日 07:17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安明靜 長期以來證券公司普遍面臨的融資瓶頸有望被央行以及證監會最新發布的兩個管理辦法所打破。在監管層大大降低發債門檻的同時,證券公司如何使用募集資金成為政策有效性的關鍵。否則不恰當的使用非但使償債成為問題,并且有可能醞釀為新的市場風險。
10月18日,央行發布《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允許具有同業拆借資格一年以上的證券公司在銀行間市場發行不超過3個月的短期債;同日,中國證監會網站也公布了關于證券公司發行債券的修訂辦法,新辦法大大降低了券商發行中長期債券的門檻。 據證監會表示,為增強證券公司抗風險能力,監管部門正在研究制定發行次級債券管理辦法。在不久的將來,證券公司可以期待的融資工具除同業拆借、國債回購外,還將包括短期債、中長期債以及次級債等等途徑。央行與證監會均表示,兩個管理辦法是為落實國務院“九條意見”中關于拓寬證券公司融資渠道的具體措施。 如果說證監會去年發布的關于券商發債的管理辦法僅為極少數公司開了綠燈,那么新辦法將具有更加普遍的意義。不但取消了擬公開發債公司“最近一年盈利”的要求,將債券上市的最低面值由2億元改為5000萬元,并且不提供擔保的發債行為也被允許。 降低門檻的發債新辦法更加符合市場的要求以及整個券商行業的實際情況。近年以來,證券公司已經出現明顯的分化。對資質優良的公司加強創新試點,對問題嚴重的公司進行清理托管成為管理層扶優限劣監管思路的具體體現。但一個不爭的事實是,證券公司已經出現連續兩年的全行業虧損,大多數券商處境日益艱難。因此,央行以及證監會的發債辦法對于多數券商來說將是雪中送炭。 值得注意的是,除去發債門檻降低之外,兩個辦法對于發債的擔保并沒有作過多的要求;另外,央行對于證券公司發行的短期債明確表示不允許投資于股票二級市場,而證監會對券商發行中長期債的用途并沒有作過多限制。 以往的經驗使市場有理由對券商發債的合理用途感到擔心。近兩年以來,股票市場行情的持續低迷使得以往過度依賴于經紀業務維持生存的券商面臨著生死考驗,更將券商自身發展過程中由于種種不規范行為所積累的問題暴露無遺。而證券公司問題的出現又加重了其對資金的渴求。因此,在對券商進行融資開閘之前,加強行業監管以及募集資金的規范使用具有重要意義。否則將會使問題券商的問題更加惡化,并有可能使個別公司的風險擴大化,甚至擴散為整個市場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