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農(000732)公司訴訟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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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2日 10:29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關于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天河支行訴廣州保稅區禾嘉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借款糾紛案。
(一)本案各方當事人: 原告: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天河支行(下稱:天河支行) 被告1:廣州保稅區禾嘉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下稱:禾嘉公司) 被告2:中油龍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油龍昌) 被告3:本公司 (二)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禾嘉公司償還貸款本金30,000,000元及至貸款償清之日止的貸款利息。(暫計從2005年6月21日至2006年3月20日拖欠貸款利息1,746,728元,共計31,746,728元。) 2、請求判令中油龍昌、本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3、請求判令禾嘉公司、中油龍昌、本公司承擔本案一切訴訟費用。 (三)事實與理由: 中油龍昌公司作為商業匯票承兌人,于2003年7月9日分別開出商業承兌匯票四張共計40,000,000元,票面收款人為禾嘉公司。2003年7月9日禾嘉公司與原告天河支行簽訂《商業匯票貼現合同》,當日辦理了貼現人民幣40,000,000元,同時本公司作為商業匯票貼現保證人與天河支行簽訂了《保證合同》。2004年1月9日商業匯票貼現到期后,經天河支行多次催收未果,商業匯票貼現轉為禾嘉公司的逾期貸款。后多方追收,中油龍昌歸還了1000萬元,至今尚欠貸款本金30,000,000元,因此引發了本次訴訟。 (四)本案將于2006年7月10日在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十法庭開庭審理。 (五)本次訴訟對本期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目前,公司正在與相關部門進行協商,如全額承擔連帶責任將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的影響數額為31,746,728元。公司將根據協商進展情況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二、廈門電化工貿公司訴本公司購銷合同糾紛案 (一)本案各方當事人 原告:廈門電化工貿公司(下稱:電化公司) 被告:本公司 (二)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本公司支付所欠貨款人民幣4539600元和逾期違約金人民幣314594元,兩項合計為人民幣4854194元。 2、請求判令本公司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三)事實與理由 2005年1月1日公司與電化公司簽訂一份《購銷合同》,由公司向電化公司購買黃磷260噸,總貨款金額為4539600元。合同簽訂后電化公司依約交貨,公司未能依約付款。2005年7月10日公司與電化公司簽訂《股權質押合同》,同意將所持福建三農農化有限公司75%股權(計600萬元)質押給電化公司,作為上述合同所欠款項的擔保。后因本公司涉訴金額巨大,原告認為可能無償還貨款能力,引發了本次訴訟。 (四)經法院審理后,2006年4月27日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了(2006)廈民初字第79號《民事調解書》內容如下: 1、公司與電化公司共同確認本公司尚欠電化公司貨款人民幣453.96萬元; 2、要求本公司于2006年6月30日之前向電化公司支付所欠貨款本金人民幣453.96萬元及其利息25萬元整; 3、本公司若未能履行本協議第二條,電化公司則有權就未歸還的欠款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并從2006年7月1日起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4、本案訴訟費用34281元,由本公司負擔。 (五)本次訴訟對本期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本次訴訟不會影響公司本期或期后的利潤。目前,公司正在與相關單位協商,若立即歸還貨款,則將影響公司本期和期后現金流量4854194元,同時將影響公司后續的生產經營。 三、備查文件: 1、《民事起訴狀》二份 2、《傳票》 3、《民事調解書》 福建三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6年6月1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