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000680)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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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5日 09:06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非流通股支付的1股股份,獲得公司公積金轉增的1股
2、實施股權分置改革的股份變更登記日:2006年5月26日。 3、流通股股東獲得對價股份及現金的到賬日期:2006年5月29日。 4、2006年5月29日,原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質變更為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5、方案實施完畢,公司股票將于2006年5月29日恢復交易,對價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票該日不計算除權參考價、不設漲跌幅限制。公司股票簡稱由“山推股份”變更為“G山推”,股票代碼“000680”不變。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通過情況 山推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推股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5月18日經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 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基本內容 1、對價方案 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向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股份變更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每10股支付1股股份;同時公司以現有股本539,385,6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派發現金紅利66,377,625.60元 ,非流通股股東將其應得紅利全部支付給流通股股東,流通股股東實際現金所得為每10股獲得現金1.76元(含稅,扣稅后個人股東和投資基金每10股獲得1.636938元);用資本公積金向方案實施股份變更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轉增股本37,714,560股,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1股轉增的股份。 2、非流通股股東的承諾事項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同意公司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東除已做出法定的最低承諾外,控股股東山東工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工集團”)還做出如下特別承諾: 自所持國家股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36個月內,不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出售;該期限屆滿后1年內,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出售所持股份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5%,出售價格不低于山推股份關于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的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通知發出前30個交易日山推股份股票價格算術平均收盤價的150%,即4.25元(若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等除權事項,應對該價格進行除權、除息處理)。 3、流通股股東本次獲得的對價股份不需要納稅,但獲得的現金將依據國家法律繳納稅款。 4、獲得對價的對象和范圍:截止2006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山推股份全體流通股股東。 三、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進程 四、對價支付辦法 (一)股份對價支付實施辦法 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股份,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據方案實施股份變更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持股數,按比例自動計入賬戶。每位流通股股東所獲對價股份比例計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的處理方法,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權益分派及配股登記業務運作指引》中的零碎股處理方法處理。 (二)現金對價的實施辦法 方案實施股份變更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所獲現金對價于2006年5月29日通過股東托管券商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高管股股東所獲現金由本公司派發。 五、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公司股本結構變化情況 六、公司財務指標變動情況 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公司的每股凈資產、每股收益等財務指標將發生變化,具體變化情況如下: 七、聯系方法 聯系地址:山東省濟寧市太白樓東路58號山推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 郵政編碼:272035 聯系人:畢玉欣 袁青 電 話:0537-2909532 傳 真:0537-2340411 八、備查文件 1、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 2、公司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公告及相關法律意見書。 3、保薦意見書及補充保薦意見書。 4、法律意見書及補充法律意見書。 山推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