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息股改方案溝通協商暨修改股改方案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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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7日 08:58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經過與流通股股東充分溝通,非流通股股東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內容進行了修改;公司股票將于2006年4月28日復牌。
投資者在投票前,請仔細閱讀公司董事會2006年4月27日刊登于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zse.cn)上的《長城信息(資訊 行情 論壇)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及其摘要。 一、關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情況 長城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長城信息”)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4月15日刊登公告以來,在公司董事會的協助下,公司非流通股股東通過熱線電話、傳真、電子郵件、走訪投資者、發放征求意見函等多種形式與流通股股東進行了廣泛的溝通。根據雙方溝通的結果,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內容作如下修改: 1、對價安排 原方案中對價安排為:“公司非流通股股東以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向流通股股東送股作為對價安排形式,共向流通股股東送股2100萬股,對價安排數量折合為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獲送1.5股股份。 通過以上以資抵股+送股方案,公司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比例從50.66%上升到64.30%,上升幅度為26.94%;公司非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比例從49.34%下降到35.70%,下降幅度為27.66%。公司帳面總資產由136714.17萬元減少為128019.77萬元。” 現將上述對價安排修改為:“公司非流通股股東以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向流通股股東送股作為對價安排形式,共向流通股股東送股2520萬股,對價安排數量折合為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獲送1.8股股份。 通過以上以資抵股+送股方案,公司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比例從50.66%上升到65.98%,上升幅度為30.25%;公司非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比例從49.34%下降到34.02%,下降幅度為31.06%。公司賬面總資產由136714.17萬元減少為128019.77萬元。” 2、非流通股東做出的承諾事項 原非流通股東承諾事項:“全體非流通股股東將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法定承諾義務。” 現將非流通股東承諾事項修改為:“①、全體非流通股股東將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法定承諾義務。 ②、除法定承諾外,長城集團特別承諾:在持有的長城信息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三年內不上市交易。” 除上述修改外,原方案的其他內容不變。 二、補充保薦意見 針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本次股權分置改革聘請的保薦機構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認為:“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是在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之間經過廣泛溝通、協商,尤其是認真吸收了廣大流通股股東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的。對長城信息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體現了對流通股股東的尊重,有利于保護流通股股東利益。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并不改變本保薦機構前次出具的保薦意見之結論。” 三、補充法律意見書結論性意見 針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發表補充法律意見如下:“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長城信息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內容和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修改后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在獲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司相關股東大會的批準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確認后方可實施。” 四、獨立董事關于修改方案之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進行了認真審議,發表獨立意見如下:“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充分體現了非流通股股東對流通股股東權益的尊重,更有利于保護流通股股東的利益。我們同意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內容。本獨立意見是公司獨立董事基于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修改所發表的意見,并不改變前次意見。” 五、附件 1、長城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 2、長城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摘要(修訂稿); 3、補充保薦意見書; 4、補充法律意見書; 5、長城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修改方案之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長城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6年4月25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