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飛亞達A股改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07:07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特別提示 1、本次會議未通過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2、公司股票“飛亞達(資訊 行情 論壇)A”將于刊登本公告后次一交易日(2006年4月14日)復牌。 二、會議召開的情況 (一)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06年4月12日下午14:00 2、網絡投票時間為:2006年4月10日-2006年4月12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06年4月10日-4月12日每個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06年4月10日9:30-4月12日15:00。 (二)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深圳市南山區高新南一道飛亞達科技大廈19樓 (三)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四)會議主持人:徐東升董事總經理 (五)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三、會議出席情況 1、總體出席情況 參加會議并表決的A股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663人,代表股份159,974,337股,占公司A股有表決權總股份的83.76%。 2、非流通股股東出席情況 出席現場會議的A股非流通股股東授權代表1人,代表股份130,248,000股,占公司A股有表決權總股份的68.19%。 3、流通股股東出席情況 參加表決的A股流通股股東及授權代表662人,代表股份29,726,337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股份的48.93%,占公司A股有表決權總股份的15.56%。其中,出席現場會議并投票的A股流通股股東及授權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董事會通過征集投票權方式接受0位A股流通股股東委托投票,代表股份0股,上述參加現場會議表決的A股股份占公司A股流通股股份總數的0%,占公司A股有表決權總股份的0%。參加網絡投票的A股流通股股東及授權代662人,代表股份29,726,337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股份的48.93%,占公司A股有表決權總股份的15.56%。 4、其他出席人員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保薦人和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 四、提案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相關股東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了《深圳市飛亞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全文詳見公司2006年1月16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深圳市飛亞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表決結果如下: (一)《深圳市飛亞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決結果: 表決結果:未通過。 (二)參加表決的前十名流通A股股東持股和表決情況如下: 由于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審議的議案需經參加表決的A股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經參加表決的A股流通股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因此本次會議未能審議通過該議案。 五、律師見證情況 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梁建東律師、王麗平律師見證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意見認為:公司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股改管理辦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深圳市飛亞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 2、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關于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的法律意見書。 深圳市飛亞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三日
【發表評論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