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興發臨時股東大會暨股東會議表決結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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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30日 10:57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特別提示 1、本次會議無否決或修改議案的情況;
2、本次會議無新議案提交表決; 3、公司將于近期刊登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 4、公司停、復牌時間:詳見股權分置改革實施公告。 二、會議召開的情況 1、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06年3月29日(星期三)下午2:30 網絡投票時間為:2006年3月27日———2006年3月29日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06年3月27日———2006年3月29日每日9:30———11:30時、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06年3月27日9:30———3月29日15:00中的任意時間。 2、股權登記日:2006年3月20日 3、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內蒙古赤峰市元寶山區平莊鎮興發大廈七樓會議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方式:本次相關股東會議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向流通股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流通股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 6、現場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長張振武先生 7、本次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及《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三、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會議的股東(代理人)3,880人、代表股份271,215,385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66.29%。其中:流通股股東(代理人)3,877人,代表股份48,268,098股,占公司已流通股份的25.93%;非流通股股東3 人,代表股份222,947,287股,占公司未流通股份的100.00%。 1、非流通股股東出席情況 參加現場投票表決的非流通股股東及股東代理人3人, 代表股份222,947,287 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總數的100.00% ,占公司股份總數的54.49%。 2、流通股股東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的流通股股東及股東代理人3,877人,代表股份48,268,098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1.80%,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總數的25.93% 。其中: (1)參加現場投票表決的流通股股東及股東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總數的0%。其中委托董事會參與現場投票表決的股東128人,委托股份1,317,01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總數的0.71%; (2)通過網絡投票的流通股股東3,749(已扣除既參加網絡投票又授權董事會投票的股東5人),代表股份46,951,08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總數的25.22%。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見證律師和嘉賓等出席了本次會議。 四、議案基本情況 會議審議事項:《內蒙古草原興發(資訊 行情 論壇)(資訊 行情 論壇)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利用資本公積金向流通股股東轉增股本進行股權分置改革的議案》。 議案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公司于2006年3月8日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內蒙古草原興發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 五、會議表決結果 本次相關股東會議以投票表決方式通過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參加表決的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為271,215,385股,其中,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為48,268,098股。 1、全體股東表決情況: 贊成票264,944,463股,占參加本次相關股東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7.69%;反對票6,034,898股,占參加本次相關股東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22%;棄權票236,024股,占參加本次相關股東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9%。 2、流通股股東表決情況: 贊成票41,997,176股,占參加本次相關股東會議投票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87.01%;反對票6,034,898股,占參加本次相關股東會議投票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12.50%;棄權票236,024股,占參加本次相關股東會議投票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數的0.49%。 3、參加表決的前十大流通股股東持股情況和表決情況 4、表決結果 根據表決結果,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審議的《內蒙古草原興發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利用資本公積金向流通股股東轉增股本進行股權分置改革的議案》已經獲得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獲得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內蒙古草原興發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利用資本公積金向流通股股東轉增股本進行股權分置改革的議案》獲得通過。 六、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凱文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秦慶華、王雪瑩 3、結論性意見: 公司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管理辦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有效,本次會議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表決程序合法,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七、備查文件 1、內蒙古草原興發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 2、北京市凱文律師事務所關于內蒙古草原興發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的法律意見書; 上述文件備置于公司證券部,供投資者查閱。 特此公告。 內蒙古草原興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