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能股份(000899)股改方案實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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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9日 09:08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1、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將獲得非流通股股東安排的3.3股對價股份。
2、流通股股東本次獲得的對價股份不需要納稅。 3、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份變更登記日:2006年3月30日。 4、流通股股東獲得對價股份到賬日期:2006年3月31日。 5、2006 年3月31日,原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質變更為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6、對價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3月31日。 7、方案實施完畢,公司股票將于2006年3月31日起恢復交易,對價股份上市流通,股票簡稱由“贛能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資訊 行情 論壇)”變更為“G贛能”,股票代碼“000899”不變。公司股票該日不計算除權參考價、不設漲跌幅限制、不納入指數計算。 一、江西贛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贛能股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已經2006年3月20日召開的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 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主要內容 1、對價安排:方案實施股份變更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將獲得非流通股股東安排的3.3股對價股份。 2、流通股股東本次獲得的對價股份不需要納稅。 3、獲得對價的對象和范圍:截至2006年3月30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流通股股東。 4、對價安排執行情況表 5、非流通股股東承諾 (1)非流通股股東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法定最低承諾義務。 (2)特別承諾 ①非流通股股東共同承諾: a. 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后60個月內,不減持其所持有的江西贛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60個月的禁售期滿后,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數量占江西贛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在24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b. 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后,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議贛能股份董事會制定針對贛能股份的董事(不包括獨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及贛能股份認為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的包括股權激勵在內的長期激勵計劃。 ②控股股東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特別承諾: 禁售期滿后的12個月內,控股股東若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只能以不低于股改方案披露公告前一日30日收盤均價150%( 按2006年2月17日30天收盤均價2.95元計,為4.43元)的價格,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贛能股份股票。 三、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進程 四、股份對價安排實施辦法 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股份,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據方案實施股份變更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持股數,按比例自動計入賬戶。每位流通股股東按所獲對價股份比例計算后不足一股部分,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權益分派及配股登記業務運作指引》中的零碎股處理方法處理。 五、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股份結構變動情況如下: 六、實施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總股本不變,公司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每股收益等財務指標全部保持不變。 七、有限售條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預計時間表 注:G日: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首個交易日 1、禁售期滿后的12個月內,控股股東若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只能以不低于股改方案披露公告前一日30日收盤均價150%(即按2006年2月17日30天收盤均價2.95元計,為4.43元)的價格,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贛能股份股票。 2、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所持公司流通股110,656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鎖定,直至離職六個月后方可出售。 八、咨詢聯系方法 聯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開發區火炬大街199號江西贛能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曾宜勇 聯系電話:0791-8109899,8102329 聯系傳真:0791-8106119 九、備查文件 1、江西贛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公告; 2、江西華邦律師事務所關于江西贛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的法律意見書; 3、江西贛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 4、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江西贛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之保薦意見; 5、江西華邦律師事務所關于江西贛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江西贛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