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000402)重大關聯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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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9日 06:53 深圳證券交易所 | |||||||||
證券代碼:000402 證券簡稱:金融街(資訊 行情 論壇)公告編號:2006 -02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關聯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關聯交易概述 公司擬收購北京金融街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金融街A5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由于公司副董事長曲明光曾任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且離任時間不足12個月,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0.1.6的有關規定,開發公司與本公司構成關聯關系,本次交易屬于關聯交易。由于本次收購金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的5%,根據相關規定,本次交易屬重大關聯交易,須報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關聯股東須回避表決。 公司于2006 年3月28日召開四屆十一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收購北京金融街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金融街A5地塊的議案》。本次關聯交易經公司獨立董事事前認可,關聯董事曲明光先生在審議本議案時主動回避表決。 二、本次關聯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 (一)北京金融街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中文名稱:北京金融街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工商登記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點: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3 號通泰大廈B 座11層 辦公地點: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3 號通泰大廈B 座11 層 法定代表人:董利平 注冊資金:11,443.4719 萬元 稅務登記證號碼:地稅京字110102101384103000 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行政法 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經許可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后方可經 營;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未規定許可的,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主營業務:房地產開發 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開發公司的資產總額為312,049.95萬元(未經審計),負債總 額為288,622.61 萬元(未經審計),凈資產為23,427.34 萬元(未經審計),凈利潤為 7,030.15 萬元(未經審計)。 最近五年內,開發公司未受過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沒有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 事訴訟或者仲裁。 開發公司主要股東為北京華融綜合投資公司占50%比例,北京金恒信投資有限公司占 34%比例,北京天泰置業有限公司占10%比例,北京金誠泰投資有限公司占6%比例。開發公 司主要控制人為其法定代表人:董利平。 (二)交易雙方的關聯關系 公司副董事長曲明光先生曾任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且離任時間不足12個月,根據《深圳 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0.1.6的有關規定,開發公司與本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三、本次關聯收購標的的基本情況 (一)交易標的 本次交易的標的,為開發公司持有的金融街A5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地塊系開發公 司于2002年8月與北京新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新盛公司")進行債權債務重組,新盛 公司將A5地塊土地開發權轉讓給開發公司,折抵相應債務所得。 本次擬收購的金融街A5地塊位于北京市西城區西二環路東側,金融大街與武定侯街交叉 口西北角。東至金融大街(西二環輔路),南至武定侯街,西至金融街A6地塊,北至金融街 A4地塊。該地塊實際開發程度為紅線外"七通"(即通路、供水、排水、供熱、供氣、通電、 通訊),紅線內"七通一平"(即通路、供水、排水、供熱、供氣、通電、通訊、場地平整)。 地塊總占地面積13767.91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8萬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6萬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土地用途為辦公、商業、地下車庫、地下物業管理用房。 開發公司擁有的上述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未設定擔保、抵押,不存在其他任何限制轉 讓的情況,該國有土地使用權沒有涉及訴訟、仲裁或司法強制執行及其他重大爭議事項。 四、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和定價政策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本次收購屬于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須按國家規定完成轉讓工作。 根據北京德威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于2006年3月22日出具的德威評報字(2006)第9號《資 產評估報告》,評估公司采取假設開發法評估后的金融街A5地塊的評估價值為67,964萬元, 經公司與開發公司協商,本次收購的土地價款參照上述公允價值,具體數額為67,887萬元。 此外,由于開發公司前期已對A5項目進行了可行性規劃和設計,公司擬將上述設計方案一并 收購,收購價格為開發公司實際發生的設計費,金額為971.655439萬元。上述兩項費用合計 68,858.655439萬元。 五、本次收購的目的及對本公司經營的影響 本次收購是公司實施可持續發展策略的措施之一,通過收購金融街A5地塊國有土地使用 權可以增加公司在金融街區域優質土地資源的儲備,有利于增加公司價值。 六、獨立董事的意見 根據《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和公司章程 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在仔細審閱 公司董事會向我們提交的有關資料并就有關情況向公司董事及有關工作人員進行問詢的基礎 上,基于我們個人的客觀、獨立判斷,就公司受讓關聯企業開發公司的金融街A5地塊國有土 地使用權的關聯交易事項發表如下意見: 1、我們認為此項關聯交易的批準和受讓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股票上 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是公司董事會基于審慎原則做出的決定。 同意將此項交易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2、我們認為受讓關聯企業開發公司金融街A5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 股東利益的情形。 七、本公司董事會的意見 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收購符合公司的長期發展戰略,可以避免同業競爭并增加公司在 金融街區域的土地儲備,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同意按法定程序啟動收購開發公司 金融街A5地塊的相關手續。授權經理班子在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交易后,按照協議相 關規定,利用自有資金支付本次交易金額并辦理相關具體事宜。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06年3月29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