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富藥業獨董關于續聘公司審計機構的獨立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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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8日 19:07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續聘浙江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審計機構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1、公司續聘浙江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審計機構,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的規定。
2、浙江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執業資格,作為公司審計機構,我們未發現審計機構及工作人員有違背職業道德的行為,也未發現本公司及本公司工作人員有試圖影響其獨立審計的行為。 我們同意續聘浙江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2006年度審計機構。 獨立董事:朱永法、田信橋、高益民 2006年3月25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