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華強股改方案調整的獨立董事意見函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8日 06:43 深圳證券交易所 | |||||||||
深圳華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調整的獨立董事意見函 本人作為深圳華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依據有關法律、
法規、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對本次調整后的公司《股權分 置改革方案》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自公司董事會于2006 年3月21日公告《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后,公司通過多種渠道 廣泛地與投資者進行了溝通與交流,應廣大流通股股東的要求,非流通股股東經過反復權衡 后,對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進行了調整,并由董事會做出公告。本次調整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 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2、本次調整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進一步保護了流通股股東的利益。 3、同意本次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的修訂。 4、本獨立意見是本人基于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進行調整所發表的意見,不構成對前次 意見的修改。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