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化工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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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0日 11:40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1、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為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獲得非流通股股東的3.5股
2、流通股股東本次獲得的對價安排不需要納稅。 3、實施股權分置改革的股份變更登記日:2006年3月21日。 4、流通股股東獲得的對價股份到賬日期:2006年3月22日。 5、2006年3月22日,原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質變更為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6、對價安排股份的上市交易日:2006年3月22日。 7、公司股票復牌日:2006年3月22日,當日股價不計算除權參考價、不設漲跌幅限制、不納入指數計算。 8、自2006年3月22日起,公司股票簡稱由“沈陽化工(資訊 行情 論壇)”變更“G沈化”,股票代碼“000698”保持不變。 一、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相關股東會議情況 沈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經2006年3月10日召開的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刊登在2006年3月13日的《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網(www.cninfo.com.cn)。 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1、對價安排:方案實施股份變更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公司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獲得非流通股股東的3.5股對價安排,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共支付65,520,000股股份。 2、除法定承諾外,非流通股股東還做出如下特別承諾: ①沈陽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沈化集團)承諾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采取以股抵債方式償還其占用本公司的資金。以股抵債具體方案尚待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中國證監會審核批準。若2006年12月31日前無法實施以股抵債方案,沈化集團承諾以資抵債方式償還其占用本公司的資金,抵債資產來源于沈化集團附屬企業沈陽石蠟化工總廠約67.90萬平方米生產用地和沈化集團擁有的沈陽石蠟化工有限公司11.26%股權等資產,其中沈陽石蠟化工有限公司2004年末經審計的凈資產為921,046,671.43元。 ②沈化集團承諾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36個月內不通過交易所掛牌交易。 ③提出股權分置改革動議的本公司第三大股東杭州瑋峰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杭州瑋峰公司)所持股份全部質押給杭州鑫達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沈化集團承諾先行代為墊付杭州瑋峰公司對價安排應執行的股份。代為墊付后,杭州瑋峰公司所持股份如需上市流通或轉讓,應當向沈化集團償還其代為墊付的對價安排,并取得沈化集團的書面同意。 三、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進程 四、對價安排實施辦法 1、獲得對價安排的對象:截止2006年3月21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流通股股東。 2、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股份,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據方案實施股份變更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持股數,按比例自動計入賬戶。每位流通股股東按所獲對價股份比例計算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權益分派及配股登記業務運作指引》中的零碎股處理方法處理。 五、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前后股份變動情況 公司總股本422,406,560股,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前,非流通股數量為235,206,56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5.68%;流通股數量187,2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4.32%。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所有股份均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條件流通股數量為169,750,56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0.19%;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數量為252,655,994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9.81%。 實施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總股本不變,公司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每股收益等財務指標全部保持不變。 六、相關股份可上市流通時間表 七、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4-25553506 聯系人:胡顯鐸 聯系地址:沈陽市鐵西區衛工北街46號 郵政編碼:110026 電子信箱:ss000698@126.com 八、備查文件 1、沈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A股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 2、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關于沈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的法律意見書; 3、沈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 特此公告。 沈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