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利股份股改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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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6日 09:27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會議期間無新提案提交表決,亦無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2、公司將于近期刊登《捷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 3、公司股票復牌時間安排詳見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 一、會議召開情況 (一)會議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日:2006年3月15日。 2、相關股東會議網絡投票時間:2006年3月13日-2006年3月15日。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06年3月13日、2006年3月14日和2006年3月15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06年3月13日上午9:30至2006年3月15日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本次董事會征集投票的時間為:自2006年3月9 日至2006年3月14日(每日9:00—11:30,14:00—16:30)。 (二)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402號公司會議室。 (三)表決方式:采用現場投票、網絡投票與委托董事會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五)現場會議主持人:魏洪波 (六)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和《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一)股東總體出席情況參加本次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3人,代表有效表決權的股份數為8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69.57%。 (二)非流通股股東出席情況出席現場會議的非流通股股東3人,代表有效表決權的股份數為80,00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總數的 %, 占公司股份總數的69.57%。 (三)流通股股東出席情況參加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現場會議表決、通過委托董事會方式表決和網絡投票表決的流通股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1785人,代表有效表決權的股份數為8,552,767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總數的24.44%,占公司股份總數的7.44%。 其 中 1、出席現場會議的流通股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0人,代表有效表決權的股份數為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總數的0%,占公司股份總數的0%。 2、通過委托董事會方式表決的流通股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12人,代表有效表決權的股份數為181,14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總數的0.52%,占公司股份總數的0.16%。 3、通過網絡投票的流通股股東共1784人,代表有效表決權的股份數為8,371,626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總數的23.92%,占公司股份總數的7.28%。 其中,即參加網絡投票又通過委托董事會方式表決的流通股股東共3人,代表有表決的股份數90,100股。根據規定,以委托董事會投票為準。 (四)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出席了本次會議;保薦機構代表人及見證律師列席了本次會議。 三、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相關股東會議以記名投票的方式審議通過了《捷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議案內容詳見公司2006 年3 月1 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捷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 (一)方案主要內容 1、方案要點: 全體非流通股股東向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支付11,900,000股捷利股份股票,即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獲付3.4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的首個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非流通股即獲得上市流通權。 2、非流通股股東承諾事項:全體非流通股股東均承諾將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法定承諾義務。 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東北京恒利創新投資有限公司做出如下特別承諾: (1)北京恒利創新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24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上述24個月屆滿后,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數量在12個月內不超過捷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總股本的5%,在24個月內不超過10%。 (2)北京恒利創新投資有限公司將承擔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的財務顧問費、保薦費、律師費、溝通推介費、媒體宣傳費等相關費用。 (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表決結果 本次會議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為88,552,767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77.00%, 其中,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為8,552,767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7.44%。 1、全體股東表決情況 贊成票87,625,353股,占參加表決股份總數的98.05 %; 反對票883,614股,占參加表決股份總數的1.00 %; 棄權票43,800股,占參加表決股份總數的1.05%。 2、非流通股股東表決情況 贊成票80,000,000股,占參加表決非流通股股份總數的100%; 反對票0股,占參加表決非流通股股份總數的0%; 棄權票0股,占參加表決非流通股股份總數的0%。 3、流通股股東表決情況 贊成票7,625,353股,占參加表決流通股股份總數的89.16%; 反對票883,614股,占參加表決流通股股份總數的10.33%; 棄權票43,800股,占參加表決流通股股份總數的0.51%。 4、表決結果: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捷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本次會議審議事項經出席會議的全體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并經出席會議的全體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四、參加表決的前十大流通股股東持股情況和表決情況 五、律師見證情況 廣東君言律師事務所朱宇鋒律師出席了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律師認為: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表決程序及結果符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六、備查文件 1、廣東君律師事務所關于捷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的法律意見書; 2、捷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 特此公告。 捷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