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電力(000543)股改股份結構變動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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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7日 11:17 深圳證券交易所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于2006 年3月3日《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刊登了《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根據方案實施公告,公司股票將于2006年3月7日復牌交易,從2006 年3月7日起公司股票簡稱由“皖能電力(資訊 行情 論壇)”變更為“G皖能
一、本次股份結構變動的原因 2006年2月27日召開的公司股權分置改革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了《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議案》,并于2006年3月3日發布了《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2006年3月7日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正式實施完畢,公司股票恢復交易。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即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獲權對價后,公司股份結構發生變化。 二、本次股份結構變動情況 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前,非流通股股份為632,365,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81.81%,流通A股股份為140,643,81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8.19%。本次股權分置方案實施后,所有股份均為流通股,其中,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份為187,004,353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4.19%,有限售條件的股份為584,004,463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5.81%。 本次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前后股權結構變動情況如下: 單位:股 三、有限售條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時間表 1、皖能集團承諾,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皖能集團持有的皖能電力股份36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轉讓。 2、皖能集團承諾,在上述限售期滿后兩年內,當公司股票二級市場價格低于4.0元/股(若自非流通股份獲得流通權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增資擴股等事項,則對該價格作相應調整)時,不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皖能電力股份。 3、皖能電力非流通股股東安徽省新能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安徽省能源物資供銷公司、安徽省電力公司、深圳市鴻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市南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航空技術進出口深圳公司(合計持有9759萬股股份,占公司非流通股總數的15.43%)承諾,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所持有的皖能電力股份24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轉讓。 據此,有限售條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預計時間表如下: 注:G 日指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首個交易日; 四、備查文件 1、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決議; 2、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之保薦意見及補充保薦意見; 2、安徽義律師事務所關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的法律意見書及補充法律意見書; 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06 年3月7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