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儀表第一大股東股權轉讓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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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3日 09:05 深圳證券交易所 | |||||||||
1 證券代碼:000862 證券簡稱:*ST 儀表 公告編號:2006-006 吳忠儀表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第一大股東股權轉讓的提示性公告 吳忠儀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根據《中 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上市公 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 他有關信息披露的規定,現就公司第一大股東吳忠儀表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吳儀集團”)向寧夏發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發 電集團”)協議轉讓其所持本公司9,144萬股國家股股份 (占本公司總股 本的41.88%)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于2006年3月2日收到第一大股東吳儀集團的書面通知,該股東 已于2006年3月2日與發電集團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根據協議,吳 儀集團將其持有的本公司國家股9,144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1.88%)協 議轉讓給發電集團,每股轉讓價格為人民幣0.64元,轉讓總價款為人民 幣5,852.16萬元。 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發電集團未直接或間接持有或者控制公司任 何股份;本次收購完成之后, 發電集團將持有公司9,144 萬股股份,占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 公司總股本的41.88%,成為公司的第一大股東。 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后,吳儀集團將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本公司將根據股份轉讓的進展情況及時進行披露,同時提示投資 者:1、集團公司所持本公司國家股9,144萬股股份目前全部被司法凍結; 2、本次收購涉及國有股權轉讓,需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 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轉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后方可實 施;3、發電集團就本次股權轉讓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的收購報告書未被 提出異議,且中國證監會豁免發電集團要約收購義務(發電集團本次擬 收購的股份已超過了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30%,觸發了要約收購義務) 后,本次股份轉讓方能生效。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吳忠儀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OO 六年三月三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