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深市公告 > 中國股權分置改革專網 > 正文
 

新都酒店股改方案溝通協商暨調整股改方案公告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04日 00:49 深圳證券交易所

新都酒店股改方案溝通協商暨調整股改方案公告

  證券代碼:000033 證券簡稱:新都酒店(資訊 行情 論壇)編號:2006-01-04-01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溝通協商情況暨修改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經過充分溝通,根據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提議,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內容進行

  了修改;公司股票將于2006年1月5日復牌。

  投資者請仔細閱讀公司董事會2006年1月4日刊登于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

  zse.cn) 上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及其摘要。

  一、關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情況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新都酒店")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自

  2005年12月23日刊登公告以來,在公司董事會的協助下,公司非流通股股東通過熱線電話、

  網上路演、走訪投資者等多種形式與流通股股東進行了廣泛的溝通。在廣泛聽取廣大流通股

  股東的意見和建議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的基礎上,非流通股股東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做

  出如下修改:

  1、原方案的對價安排

  公司以現有流通股股份67,223,488股為基數,用資本公積金向方案實施日登記在冊的全

  體流通股股東轉增股份,非流通股股東所持股份以此獲取上市流通權。根據股權分置改革方

  案,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 股股份將獲得5.5股的轉增股份,對價相當于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

  股股東每10股送3.74股。在轉增股份支付完成后,非流通股股東所持股份即獲得上市流通權。

  2、方案修改后的對價安排

  公司以現有流通股股份67,223,488股為基數,用資本公積金向方案實施日登記在冊的全

  體流通股股東轉增股份,非流通股股東所持股份以此獲取上市流通權。根據股權分置改革方

  案,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 股股份將獲得6.2股的轉增股份,對價相當于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

  股股東每10股送4.15股。在轉增股份支付完成后,非流通股股東所持股份即獲得上市流通權。

  二、獨立董事關于修改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獨立意見

  針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公司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我們認真審閱了公司修改后的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同意提高對流

  通股股東以資本公積金定向轉增股份的數量。我們認為,修改后的方案反映了公司非流通股

  東與流通股東溝通的結果,體現了公司非流通股東對股權分置改革的決心和對流通股股東權

  利、意愿的尊重。修改后的方案更有利于保護流通股股東的權益,更有利于推進公司本次股

  權分置改革。

  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認為,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程序符合有關規定的要

  求,修改后的方案更為合理并符合公司的整體利益。

  我們同意修改后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三、補充保薦意見

  針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保薦機構渤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發表補充保薦意見

  如下:

  深圳新都酒店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是在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之間經過廣泛溝通、

  協商,尤其是認真聽取了廣大流通股股東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符

  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同時體現了非流通股股東對流通股股東的尊重,有利于保

  護流通股股東利益。渤海證券愿意推薦新都酒店進行股權分置改革工作。

  四、補充法律意見

  針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公司律師廣東盛唐律師事務所發表補充法律意見如

  下:

  "公司對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前述修改是公司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之間經廣泛

  溝通和協商的結果:前述修改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暫行條例》、

  《國務院關于推進改革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

  置改革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

  操作指引》及其他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修改后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經公告后可提交公司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表決通過后方可實施。"

  五、附件

  1、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

  2、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摘要(修訂稿);

  3、渤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之補充保薦意見

  書;

  4、廣東盛唐律師事務所關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補充法律意見書

  ;

  5、關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進行修改的獨立董事意見函;

  6、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十二次董事會決議。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05年12月30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