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卡股份200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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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0日 00:37 深圳證券交易所 | |||||||||
四川守民律師事務所 關于四川舒卡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致:四川舒卡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貴公司委托,指派趙固律師出席了貴公司200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經驗證本次大會相關文件和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四川舒卡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法律、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具本法律意見書。 一、本次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 本次大會的召集是公司董事會依據《公司章程》在2005年11月15日召開的公司第六屆董事會四次會議上作出的。公司于2005年11月17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刊載了召開本次大會的公告。 經核查,貴公司發出會議通知的時間、方式及公告的內容符合有關法律、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大會召開的實際時間、地點和內容與會議公告中的時間、地點、內容一致,符合有關法律、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出席本次大會人員的資格 根據貴公司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及授權委托書,出席本次會議進行表決的人員為截止2005年12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貴公司股東及其代理人。 經驗證,上述參會人員的資格符合法律、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大會的表決程序 本次大會采取記名式表決投票,表決在監票人和計票人的監督下進行。列入本次大會的事項為四川舒卡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與江蘇雙良科技有限公司資產置換及貴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蜀都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與江陰國際大酒店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議案,與本次大會公告的擬審議案一致。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就該議案進行了表決,獲有效表決權過半以上同意通過。該議案關聯交易方江蘇雙良科技有限公司回避了表決。 四、結論意見 綜上所述,經辦律師認為貴公司200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合法有效。 四川守民律師事務所 經辦律師:趙 固 二OO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