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城A:股權分置改革之獨立董事意見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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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4日 00:51 深圳證券交易所 | |||||||||
深圳華僑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權分置改革之獨立董事意見函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操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兼顧了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的利益,方案在設計、表決、實施等方面,充分保護了流通股股東的合法權益,遵循了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 解決股權分置問題后,公司的發展方向將更加清晰和明確,公司治理結構將更加完善,有利于公司價值的提升及公司的長遠發展。 綜上所述,本人認為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長遠利益,充分保護了流通股股東的合法權益,我們同意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并同意將上述方案提交公司相關股東會議表決。 獨立董事: 曹遠征 葉林伊志宏 李羅力王韜 2005年11月18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